关于申报2020年度南山区科技奖励和“领航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4-04-30 15:05
摘要

政策来源: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政策分类: 产业发展
生效日期: 2020-10-15
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南山区科技奖励支持计划和“领航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项目已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0月30日

二、申报平台

项目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站上(http://sfms.szns.gov.cn)进行在线申报。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仔细研读《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各支持计划操作规程及申报通知,按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各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进行咨询。

2、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手机短信或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进展状态。申报单位在收到提交纸质材料的通知后,根据短信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四、特别说明

1、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的几种情形

(一)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三)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四)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2、最近三年累计获得资金扶持额度:

(一)1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企业,原则上应书面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三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不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

(二)3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原则上应书面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五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不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

五、项目责任科室(部门)及咨询电话

科室:科协综合部,电话:26565794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

附件1:科技奖励支持计划操作规程-2020年.doc

附件2:“领航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操作规程-2020年.doc
相关附件
附件1:科技奖励支持计划操作规程-2020年.doc.doc附件2:“领航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操作规程-2020年.doc.doc
基本条件:
项目一:科技奖励支持计划 扶持标准: 1.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的奖励3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奖励15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的均奖励1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的均奖励50万元,非前3名的均奖励30万元。 2.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的奖励2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奖励100万元,非第一完成单位的奖励5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前3名的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非前3名的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3.同一项目分别获得国家、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可以分别提出申请。 4.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奖励5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奖励3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奖励2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专利金奖的奖励2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专利银奖的奖励15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专利优秀奖的奖励10万元。 项目二:“领航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 扶持标准: 鼓励南山区“领航计划”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创办科技企业,推动南山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对创办科技企业并符合条件的,给予50万元资助;对创办科技企业并获得上年度南山区“创业之星”大赛决赛企业成长组前10名的,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适用范围:
项目一:科技奖励支持计划 扶持对象: 在南山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在南山区工作的个人(个人仅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获奖人申报)。 申报要求(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科技奖励; 2、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奖和广东省专利奖,申请单位应为第一或第二专利权人。 项目二:“领航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 扶持对象: 南山区“领航计划”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南山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 申报要求: 1、企业法人必须是“领航计划”人才且持股不少于30%(法人不得变更); 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成立三年内(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面积不低于50㎡,人数规模至少5人,拥有至少一项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必须为“领航计划”人才本人,专利权人为“领航计划”人才本人或申请本项目的企业)或近三年内获得至少200万元的风险投资(投资机构需持股三个月以上)。 (2)参加上年度南山区“创业之星”大赛并获得决赛企业成长组前10名的科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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