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申报2020年科技项目的通知
2024-04-30 15:05
摘要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我局研究制定了《龙岗区科技创新局2020年第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扶持、区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扶持、区级产品检测中心建设扶持、生物创造激励、集成电路扶持、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各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一)查看申报指南
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在首页“项目申报-产业资助”栏目中查看龙岗区2020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网址:http://cyfw.lg.gov.cn)
申报指南中备注“待定”的,则表示该项目还未开放申报,该项目具备开放条件时,我局将第一时间开放申报,并在申报指南中更新相关内容。
(二)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申报书
1.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登录;
2.查看扶持政策;
3.填写企业信息及申报项目信息,提交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处理;
4.后台处理完成,生成并下载申报书。
(三)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0300)
1.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
2.进入龙岗区科创局政策申报页面;
3.填报政策项目,上传并提交申报书,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4.后台工作人员预审通过,完成线上流程。
(四)递交书面材料
完成线上申报流程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材料。
为方便各单位申报,我局制作了《龙岗区科技项目申报教程》(见附件1),请各单位申报前下载学习。
二、申报时间及申报要求
须在指定的申报受理期内、按申报要求提交申请。
三、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并确认在申报系统中成功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报前,项目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如发现申报过程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我局有权决定对相关项目不予受理,并视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三)如在申报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与《龙岗区科技创新局2020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扶持、区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扶持、区级产品检测中心建设扶持、生物创造激励、集成电路扶持、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中相应的业务科室进行咨询。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8月10日
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扶持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申报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须为正增长。
4.同一项目未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各类创新平台认定,且依托单位未获得区级产品检测中心建设扶持。
区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扶持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申报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
3.申报项目须符合2020年龙岗区区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和相关要求。
4.同一项目未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各类创新平台认定。
区级产品检测中心建设扶持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须为正增长。
3.同一项目未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各类创新平台认定,且依托单位未获得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或区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扶持。
(一) 经评审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建设投入 、最高 300 万元扶持。
(二)经评审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区级重点实验室,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建设投入 、最高 300 万元扶持。
(三) 经评审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区级产品检测中心,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建设投入 、最高 300 万元扶持。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申请激励须为上一年首次获得,并且相应的产品为使用于人体的药物或医疗器械。
(1)1、2 类新药临床批件激励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项。
(2)3 类新药临床批件激励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项。
(3)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上两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30%、最高 500 万元。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申请激励须为上一年首次获得,并且相应的产品为使用于人体的药物或医疗器械。
(1)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激励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项。
(2)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激励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项。
(3)开展第三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并取得临床试验报告 的,激励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项,同一产品只扶持 1 次。
(4)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上两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30%、最高 500 万元。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申请激励须为上一年首次获得,并且相应的产品为使用于人体的药物或医疗器械。(1)药品生产批件激励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项。
(2)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上两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30%、最高 500 万元。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申报单位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即从事集成电路产品设计(含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开发)的科技型企业。
1. 集成电路 IP(知识产权模块)复用及 EDA 软件扶持。
(1)给予不超过上一年使用正版 IP 或购买 EDA 软件实际发生金额 、单个项目最高 100 万元扶持。
(2)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的集成电路 IP(知识产权模块) 复用及 EDA 软件扶持总额不超过 300 万元。
2. 流片扶持。
(1)给予不超过上一年 MPW 流片(含掩膜版)实际发生金额 、单个项目最高 100 万元扶持。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扶持总额不超过 300 万元。
(2)对于完成小于 90nm 全掩膜(Full Mask)工程产品流片的项目,给予不超过流片费用(含掩膜版 的扶持。其中,工艺制程小于 90nm、大于 45nm(不含)的,单个项目最高扶持50 万元;小于 45nm、大于 28nm(不含)的,单个项目最高扶持200 万元;小于 28nm 的,单个项目最高扶持 300 万元。同一项目只扶持1 次,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扶持总额不超过500 万元。
3. 测试验证分析扶持。
(1)在龙岗区外测试验证分析的,给予不超过上一年 IC 工程测试验证、产品分析项目实际发生金额 、单个项目最高 50 万元扶持。
(2)在龙岗区内测试验证分析的,给予不超过上一年 IC 工程测试验证、产品分析项目实际发生金额 、单个项目最高 50 万元扶持。
(3)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扶持总额不超过 200 万元。
4. 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上述集成电路扶持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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