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0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平台、创新成果转化、科技计划配套项目受理的通知

2024-04-30 15:05
摘要

政策来源: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政策分类: 产业发展
生效日期: 2020-07-20
各有关单位:

2020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平台、创新成果转化、科技计划配套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项目

1.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创新平台、科技服务机构);

2.创新成果转化(科技获奖奖励、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3.科技计划配套(市“十大行动计划”项目、科技计划项目配套)。

二、申报时间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7月20日9:00至7月24日18: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7月22日至7月28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

三、申报平台

项目在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进行在线申报(网址:http://203.91.35.46:8085/companyPortal/#/home)。请先阅读网站首页《用户手册》,进行相应注册以及单位认证,再选择相应的资助项目进行填报。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360、QQ等浏览器开启“极速模式”,不建议使用IE浏览器。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请仔细阅读《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项目申请指南;

(二)本项目申报分为线上、线下申报。如在注册登录中遇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通过平台右上角技术支持QQ号或热线咨询;

(三)通过平台线上审核的单位,请从平台导出带水印的《创新平台资助申请书》《创新成果转化资助申请指南》《科技计划配套资助申请书》,申请书包含申请表和附件材料,需双面印制并胶装成册;

(四)各申报主体必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我局将协同有关部门对数据进行核查,对于弄虚作假、串通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查明,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联系方式及相关政策

(一)咨询电话:88211780(陈先生);

(二)光明经发资金QQ群:490442845;

(三)受理部门: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四)资料提交地址:光明区光明招商局科技园A3栋C座留学生创业园2楼科技创新局科技服务站;

(五)政策及链接:《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相关链接如下: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zcfg_116521/qgfxwj/content/post_5180128.html。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7月20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光明区创新平台支持申请指南.doc附件1-1: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平台资助申请表.doc附件2:光明区创新成果转化支持申请指南.doc附件2-1: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创新成果转化资助申请表.doc附件3:光明区科技计划配套支持申请指南.doc附件3-1: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科技计划配套资助申请表.doc
申报规则一
政策扶持金额:
300.00-1000.00(万元)
申报要求:
创新平台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经国家、省、市新认定的光明区新型研发机构。
扶持政策:
根据其人员、场地、研发、产业化及孵化能力等条件,按实际投入费用的30%,分别给予企业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资助。 注意:1.申请该条款的机构在获得授牌或被认定公示一年内申请,逾期不予资助。 2.同一机构获更高层级认定的,按最高奖励金额进行差额奖励。单个机构只能获得一次补贴。
申报规则二
政策扶持金额:
100.00-300.00(万元)
申报要求:
创新平台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对光明区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研发平台。
扶持政策:
按不超过实际投入费用的50%,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资助。
申报规则三
政策扶持金额:
0.00-10.00(万元)
申报要求:
创新平台支持(科技创新平台):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新设立内部研发机构的光明区工业企业。
扶持政策:
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
申报规则四
政策扶持金额:
200.00-500.00(万元)
申报要求:
创新平台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对光明区经国家、省、市新认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科技服务机构。
扶持政策:
按实际投入费用的30%,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资助。
申报规则五
政策扶持金额:
0.00-200.00(万元)
申报要求:
创新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与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相关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和设备、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研发与应用等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扶持政策:
按照企业实际投入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申报规则六
政策扶持金额:
30.00-200.00(万元)
申报要求:
创新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支持): 1.上年度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的光明区企业。 2.上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光明区企业。 3.上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光明区企业。 4.上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的光明区企业。
扶持政策:
1.对上年度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的奖励200万元。 2.对上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奖励150万元。 3.对上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均奖励100万元。 4.对上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的均奖励50万元,非前3名的均奖励30万元。
申报规则七
政策扶持金额:
5.00-100.00(万元)
申报要求:
创新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支持): 1.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的奖励的光明区企业。 2.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与非第一完成单位的的光明区企业。 3.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前3名的光明区企业。 4.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非前3名的光明区企业。
扶持政策:
1.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的奖励100万元。 2.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奖励100万元,非第一完成单位的奖励50万元。 3.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前3名的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10万元。 4.对上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非前3名的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申报规则八
政策扶持金额:
0.00-1000.00(万元)
申报要求:
科技计划配套支持(市“十大行动计划”项目支持):光明区非财政拨款建设且入选深圳市科技创新“十大行动计划”中的基础研究机构、诺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海外创新中心、重大科技产业专项(仅含市科技创新委负责部分)等项目。
扶持政策:
按深圳市资助金额的50%配套,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 注意:资助需在获得立项一年内申请。
申报规则九
政策扶持金额:
300.00-500.00(万元)
申报要求:
科技计划配套支持(科技计划项目配套):在光明区实施的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
扶持政策:
分别给予项目依托单位最高500万元、300万元资助。 注意:资助需在获得立项一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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