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商业保理支持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4-04-30 15:05
摘要

政策来源: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分类: 惠企政策
生效日期: 2020-07-06
各企业:

为促进南山区民营企业发展,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帮助民营企业减轻融资负担。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相关金融机构推出商业保理支持项目。现将政策说明如下:

一、政策内容

南山区的法人企业通过与我区合作的保理机构开展保理业务获得融资的,给予实际支付保理融资费用70%,每年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二、备案企业条件

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含外资)企业,企业需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含);

2、符合南山区产业发展导向;

3、上年度企业自缴税费合计总额大于零;

4、与我区合作的保理机构开展保理业务获得融资的;

5、保理业务期限在一个月以上,不超过一年。保理业务融资费用需在2019年后结清;

三、申请材料

1、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2、与我区合作的保理机构签订的正式保理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3、融资款放款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4、其他要求提供的申报材料。

四、申请流程

(一)与合作商业保理机构签订业务合同,并已完成放款工作,且满足申请条件的企业凭上述申请材料中的到南山区智慧金融服务平台(www.nszhirong.com)进行网上登记备案。

(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备案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可以要求申报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逾期不补充或经补充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不予受理。

(三)备案成功后,按期偿还融资款,定期在南山区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更新还款明细等信息内容。

(四)在项目开通的时期内,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fms.szns.gov.cn)进行网上申请并按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纸质版。

(五)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弄虚作假、骗取本项资助的借款人,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注意事项

本备案工作仅对企业贷款合同信息进行形式性备案,仅作为商业保理支持项目申请的佐证材料,申报单位仍需要符合扶持资金操作规程的条件,在项目开通的时间内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fms.szns.gov.cn)进行网上申请。

六、合作商业保理机构名单

根据《关于商业保理融资支持、金融租赁及融资租赁支持项目拟合作金融机构名单的公示》,合作商业保理共有17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七、附则

本通知由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政策咨询电话:26542896,林先生、关小姐)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2日
相关附件
附件:合作商业保理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xlsx
申报规则一
政策扶持金额:
0.00-100.00(万元)
申报要求:
通过与南山区合作的保理机构开展保理业务获得融资的南山区的法人企业。
扶持政策:
给予实际支付保理融资费用70%,每年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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