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深圳市知识产权项目(专利、商标、版权奖)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4-30 15:04
摘要

政策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分类: 科技创新
生效日期: 2020-03-31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做好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创新驱动发展的引导作用,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19〕2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10号)的有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19年深圳市知识产权项目(专利、商标、版权奖)配套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3月31日起至2020年4月23日。

二、申报网址

https://amr.sz.gov.cn/mrasgas/sfc-company/#/apply/check-info?itemId=MB2C927393442125180001440300)(建议使用浏览器:谷歌、360极速模式、Internet Explorer11以上)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按照要求积极申报知识产权资助资金,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水平。

三、申报要求

请各申请人按照附件:《2019年深圳市知识产权项目(专利、商标、版权奖)配套奖励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四、注意事项

本次项目在线申报实行全流程、无纸化线上申报,均应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注册账户进行申报,为确保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所有申报单位和个人的注册账户应获得L3级别核验方可进行项目申报,请牢记用户名称及密码,以免影响项目申报。

五、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83070519;

技术支持电话:81917706。

附件:2019年深圳市知识产权项目(专利、商标、版权奖)配套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0日
相关附件
附件:2019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单位申报指南 (1).docx
基本条件:
1.企事业单位申报知识产权项目配套奖励项目: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个人申报知识产权项目配套奖励项目:具有深圳市户籍或者持有效的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的个人。 3.获评中国专利奖的权利人为多方共有的,则以第一顺序权利人提出申请且申请人应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之一。 4.获评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金奖或中国专利奖银奖、中国专利奖优秀奖、2018年度深圳市专利奖、2018年度中国商标金奖、2018年度中国版权金奖,符合上述条件之一。 5.申请人相关信息,获评单位/个人、地址(应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日期等信息均以官方发布的授予相关奖项公告文件为准。
申报规则一
政策扶持金额:
20.00-100.00(万元)
申报要求:
获评中国专利奖。
扶持政策:
金奖一次性配套奖励200万元,银奖一次性配套奖励50万元,优秀奖一次性配套奖励20万元,且应以第一顺序专利权人申请该配套奖励。
申报规则二
政策扶持金额:
30.00-30.00(万元)
申报要求:
获评深圳市专利奖。
扶持政策:
每项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奖专利为多方共有的,应指定一方申请该配套奖励。
申报规则三
政策扶持金额:
100.00-100.00(万元)
申报要求:
获评“中国商标金奖”。
扶持政策:
每项一次性配套奖励100万元,奖项为多方共有的,应指定一方申请该配套奖励。
申报规则四
政策扶持金额:
100.00-100.00(万元)
申报要求:
获评“中国版权金奖”。
扶持政策:
每项一次性配套奖励100万元,奖项为多方共有的,应指定一方申请该配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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