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记者3月11日从中国人寿财险深圳市分公司获悉,该公司以“金融消保在身边 保障权益防风险”为主题,推出“3·15消保宣教小课堂——以案说险”专题栏目,通过具体案例说明来切实提升深圳市民的金融素养及风险防范意识,帮助消费者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金融消费环境。
深圳市民王先生连续多年一直在某保险公司为其车辆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近日,他拨打该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要求退保商业险,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向其了解退保原因得知,因王先生在某网站看到了关于“车辆要不要投保商业险”的解读视频,认为自身驾驶技术较好,连续多年投保商业险都未发生保险事故,便认为花了“冤枉钱”,故要求退保。由于王先生依然坚持退保,多次劝阻无效后,王先生办理了车辆商业险退保手续。
翌日,保险公司接到王先生来电报案称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三者车受损以及第三方财产损失。经保险公司定损后,确定三者车以及第三方财产损失金额超过交强险赔偿范围,超过的部分损失需由王先生自行承担。
“如果当初没有退保车辆商业险,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损失则由保险公司承担。”中国人寿财险深圳市分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案件中,王先生因轻信网络上对保险的片面宣传,以及自身对保险的认知偏差,导致损失发生后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编辑 吴诗敏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桂桐 三审 张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