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调解”:坪山区商事调解院与坪山区律工委签署合作备忘录
深法宣 通讯员 常爱旻
2020-08-26 14:46

8月26日,正值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坪山法治再提升,坪山区商事调解院与坪山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在创新广场A座20楼签署《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

坪山区司法局局长白宁,坪山区工商联(总商会)会长张国芳,龙田街道工商联(商会)会长黄冠华,坪山区商事调解院院长陈锐锋,坪山区律工委主任李国平、副主任刘仲坚、副主任李茂淑,坪山区律师行业第一联合支部委员会书记查修平以及恒大地产集团深圳城市更新公司、深圳市盛城和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东部华侨城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思博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参加签署仪式。活动由坪山区司法局副局长钟远平主持。

白宁在签署仪式前进行致辞,并对商调院和律工委的下一步发展提出了三点期望:一是要锻炼“硬实力”,以协议的落实落深落地为契机,找出自身存在的不足、挖掘自身潜力,把服务对象的商事矛盾纠纷化解好,成为商事矛盾纠纷化解中坚力量;二是要提高“美誉度”,在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始终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持专业、高效、便捷的优势,坚持以服务对象需求为导向,不断拓展创新多元化、高层次的服务产品;三是要扩大“朋友圈”,要把宣传推广贯彻在工作始终,多与各类专业机构开展深度合作,拓展服务领域,在专业周到的服务过程中积累资源、凝聚合力,做到服务一个发展一个,让服务对象主动成为“代言人”。

随后,坪山区商调院院长陈锐锋与坪山区律工委主任李国平在坪山区司法局以及坪山区工商联(总商会)的见证下正式签署《合作备忘录》,标志着坪山区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手段创新再添全新里程碑。

签署仪式结束后,李国平对坪山律师行业现状、专业化前景进行了简要介绍。陈锐锋讲述了商调院设立的初衷,他表示,商事调解院通过与律师行业、仲裁院、法院等合作,人员更加专业,调解时间快、费用成本低,调解结果可以通过司法确认、赋强性公证、仲裁确认等途径保障效力,是目前矛盾纠纷解决途径的首选。

随后,企业代表向商调院进行了具体提问,与会人员围绕合作优势、基本原则、纠纷范围及“营商环境与商事调解”深度融合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下一步,坪山区将以此合作为契机,积极探索商事调解创新模式,充分发挥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专业优势,打造特色“律师+调解”化解纠纷工作示范,共同维护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为深圳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


编辑 伍偲

(作者:深法宣 通讯员 常爱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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