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期间,深圳交警推出“有奖举报”,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保障春运平安。
举报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涉嫌危险驾驶的,公安交警部门查获后,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按每宗3000元给予举报人奖励,仅作出行政处罚的按每宗1000元给予举报人奖励,对于同一举报人每年奖励金累计不超过10000元。
举报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的,公安交警部门查获后,按每宗500元给予举报人奖励,同一举报人每年奖励金累计不超过3000元。
举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公路、城市道路行驶的,公安交警部门查获后,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按每宗500元给予举报人奖励,仅作出行政处罚的,按每宗300元给予举报人奖励,同一举报人每年奖励金累计不超过3000元。
市民可拨打0755-83333333进行举报,或通过深圳交官方微信公众号进入“三长信箱”进行线上举报或提供线索。
编辑 王雯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张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