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福田区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全面贯彻落实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部署,坚持以安全发展为基,以高效监管为先,以民生幸福为要,持续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着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企业权利保障,全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营造普法氛围,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完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成立由局“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牵头,各科所负责人和联络员共同参与的普法宣传队伍,形成局党组集中领导、统一部署,各部门单位分工负责、齐抓共管,辖区群众广泛参与的普法工作新格局。制定了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和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
提升法治队伍,强化学法用法。承办“市监法治学苑·提升应诉能力 促进依法行政”活动,邀请法院专家和知名律师授课,通过“现场+线上直播”方式开展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应诉培训。组织各单位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学率100%,考试均为满分100分。组织各单位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完成率100%。通过送法上门、线上直播、专家讲座、旁听庭审等方式,开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及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培训。
开展普法活动,营造法治氛围。继续贯彻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10·14”世界标准日、“12·4”宪法日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普法宣传活动。以“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开展“民法典进社区”活动,现场派发口袋版《民法典》,由福田市场监管局的法律服务团队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提升市民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
强化法治保障,上门指导企业合规发展
分管局领导先后带队前往新瑞鹏宠物医疗集团、赢家时尚控股集团、深圳市农科集团有限公司等总部企业开展调研,并提出合规指导意见。
复盘重点关键环节,消除法律风险隐患。企业虽有覆盖全环节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也有相关的制度。但在实际经营及实际运作过程中,是否真能依规定完全做到,是否更多停于纸面制度或更多关注于形式,这需要企业全面复盘实际生产经营过程的各个关键环节,找到相关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这些也是容易触犯法律规定的地方。如在进货环节,如何从合规性要求出发,多角度把控好原料质量,从而消除因原料问题导致成品不合格,违反法规要求的风险等。
抓住关键检测指标,强化质量安全控制。服装生产过程中有多项直接关系人体健康安全的检测指标,这些都是强制性标准,如果违反,将要承担法律责任,遭受行政处罚,这不仅仅是经济上的罚款制裁,同时对于一家大型企业而言,还要承担不可估量的信用损失。因此,企业要对这些重点检测指标的要求了然于胸。如何确保产品符合这些关系健康安全的重点检测指标的要求,企业在原料进货,生产加工及出厂检验等各环节都要有自己特别的质量控制措施。
对照重点法规条款,全面强化合规经营。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过程涵盖了产品设计、制造及市场营销、品牌等各领域,要对照产品质量法、特区产品质量条例以及广告、商标、专利、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法律规定的要求,查找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环节可能存在的疏漏点,有哪些环节容易违反法律规定,企业要知道这些法律风险点,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同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加强执行,从而全面强化合规经营。
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全面接受合规考验。作为总部企业,其产品不仅要覆盖深圳市场,还要进入国内其他重点城市及国际市场,企业的产品不仅要接受深圳执法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还要接受全国其他各地执法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国内其他各类检测机构的检验。因此,企业要对自己的产品质量及经营过程各环节的合规性,有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企业只有经受住了全面的合规考验,才能行稳致远,更好发展。
实施柔性执法,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
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实施行政处罚时,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等因素,严格依据《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确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合理、恰当公正。
认真落实减免罚清单规定。根据包容审慎监管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深圳市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及减轻处罚清单》,包含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57项,减轻处罚事项6项,不予强制措施事项13项,涵盖广告、价格、标签、产品质量、食品、特种设备、化妆品经营等多个领域的轻微违法行为。自市局发布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以来,福田市场监管局依据清单作出减免罚处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累计260宗,累计减免罚金额超过1200万元,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并记录在案,真正做到宽严相济,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审慎采取强制执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行政相对人审慎采取强制措施。确需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执法人员及时查清事实,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查封、扣押期限届满的,执法人员及时解除查封、扣押措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影响。在行政处罚执行过程中,对当事人因疫情等原因导致确有经济困难,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依法准许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坚持教育引导在先、检查整改在后,执法关口前置、监管重心前移,运用风险提示、劝诚、约谈等行政手段,增强包容审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预防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
编辑 贺佳艺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桂桐 三审 张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