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广东省慈善组织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慈善组织合规意识淡薄、合规治理人才匮乏、合规治理不健全和慈善行业自律机制有待加强等问题。住深省政协委员、深圳市慈善会秘书长、深圳市中国慈展会发展中心副理事长郭云霞建议,以合规建设护航慈善行业发展。
郭云霞表示,近年来,广东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慈善组织数量快速增长,作用发挥日益凸显,全省慈善氛围更加浓厚。截至2023年7月底,广东社会组织总量近7.2万家,其中慈善组织数量达1951家(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212家),慈善财产总规模超350亿元。但在慈善组织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合规建设薄弱的问题:一方面,部分公益慈善组织存在合规意识淡薄、合规治理人才匮乏、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治理有待加强等问题,甚至一些机构因连续多年未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未按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等原因被撤销登记;另一方面,慈善行业自律、行业公信力建设有待加强,未能与业务主管部门监管机制形成有效衔接。
为促进慈善组织规范治理,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郭云霞建议,进一步强化慈善行业合规建设、提升行业合规治理能力和行业自律水平。
首先,建议研究制定《广东慈善组织合规管理指引》。发挥业务主管单位专业优势,强化服务职能,在慈善组织政策引导、规范治理和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中发挥核心引领作用,支持和引导慈善组织构建合规管理体系、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加快提升慈善组织合规治理能力和合规意识。
其次,完善慈善行业自律机制建设。一是加强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间的相互补充与衔接,支持和指导慈善行业组织牵头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推动慈善行业标准、自律规范的建设,提升慈善行业诚信水平和行业公信力。二是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慈善行业组织开展合规建设,组建合规专家团队,引导和支持慈善组织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提升行业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再次,加大对合规治理慈善组织的扶持力度。探索建立慈善组织合规建设与机构信用评级相衔接的制度,鼓励和引导慈善组织转变理念,通过第三方专业法律服务机构提升自身合规治理能力,变“被动合规”为“主动合规”,自主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培育合规文化、养成合规行为习惯,积极树立慈善组织合规治理的标杆样本。
编辑 冯思颖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甘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