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房东拒不整改加价收取水电费行为 坂田街道开出全市首张罚单
深圳特区报记者 任琦
2023-12-05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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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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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深圳市加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实施方案》,12月起正式进入水电燃气违规加价行为执法处罚阶段。12月2日,龙岗区坂田街道开出全市首张罚单,对一名拒绝接受整改加价行为的城中村房东处以4000元罚款。

《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自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了包括房东、二房东在内的“代收费人”如果违法收取费用,由街道办事处进行查处。经过10月1日至11月30日两个月的广泛宣传和整改规范,部分违法加价行为得到遏制,但依然有一些业主或二房东拒不整改。

12月1日,坂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坂田社区某城中村一房东当天向租客收取水电费的标准大大超过政府规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记者事后看到,该房东开具的收据显示,水价8元/吨,电价1.5元/度。“事实上,楼栋合表后的水价约为4.93元/吨,电费约为0.6998元/度。该房东向租客收取的电费单价高于政府指导价62%,水费更是高出一倍以上。”坂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现场核查组组长朱正华向记者表示。

据了解,该房东为业主本人,自有并管理城中村一楼栋46套单间物业。得益于近年片区城中村改造,周边环境提升,物业出租情况良好,目前有43套在租,租客均为附近企业员工。《若干规定》10月1日实施以来,多名租客向街道执法队和社区反映该房东存在违规收取水电费行为。街道和社区开展调查后确认属实,先后3次与该房东沟通,并于11月23日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改正。12月1日,有租客反映当天依然存在违规收费行为,执法人员前往复查,确认该房东仍未整改。经调查取证后,坂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于12月2日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行政处罚。

该房东承认,此前认为加价现象长期存在,因此抱有侥幸心理,未及时整改;被处罚后,深刻认识到这是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后期将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执行。坂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有关负责人则表示,对于居民反映的城中村水电加价行为,将持续严肃执法,推动《若干规定》落实,保护群众利益。

编辑 李依林 二审 汪新林 三审 张雪松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任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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