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岗一名司机为了100元的运费,在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情况下,载着2.5吨的易燃易爆气体上路,被执法人员依法查处。
8月19日上午,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龙岗大队横岗中队执法人员接到安监部门移交案件:在牛始埔路某煤气站门口发现一辆运输危险品的无证车辆,请求执法人员前往调查。
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一辆轻型厢式货车里装了大量的气瓶,正准备卸货,结果就被安监部门的工作人员发现了。据了解,这些气瓶是当天上午8点半在坂田街道南坑社区装载的,同时也是该司机自己接的私活,能赚取100元运费。
执法人员调查后发现车上共载有45瓶气体,其中氧气15瓶、氩气14瓶、二氧化碳8瓶、乙炔8瓶,共有2.54吨重,2.5吨的易燃易爆气体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万一发生燃爆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暂扣,并对该司机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处3万元罚款。
编辑 刘思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