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限户籍的“东莞市民保”正式上线,年缴69元最高可获300万元保障
读特记者 刘秋伟 文/图
2020-08-21 14:18

8月21日,“东莞市民保+医保电子凭证”项目正式启动,凡是东莞市社会基本医保保险参保人,不限年龄、不限职业、不限户籍,无论职工还是居民,每年只需缴费69元,均可获得一年最高300万元的保障。

此次推出的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东莞市民保”,将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与补充医疗保险有机融合,开创全国首个补充医疗保险+医保电子凭证的应用新模式。

东莞市人民政府赖少瑜副秘书长出席本次启动仪式,东莞市医疗保障局、东莞市金融工作局、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领导陪同参加活动。

特种药品保障责任

涵盖20种高额自费特药

“东莞市民保”作为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具有“高额保障、老少同价、无需体检、一键投保”的特点,保障范围突破传统服务限制,凡是东莞市社会基本医保保险参保人,每年只需缴费69元,均可获得一年最高300万元的保障,并在产品生效前激活医保电子凭证,还能获得产品保障升级,赔付比例提升至85%。

据了解,医保电子凭证是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办理医保线上业务的唯一身份凭证。医保电子凭证的推广应用,标志着医保公共服务进入“一码通”“一码办”时代,是关乎东莞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大事。东莞市政府要求大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支持医保电子凭证的推广应用工作,提升广大参保人享受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的便捷度和可及性。

“东莞市民保”特种药品保障责任涵盖20种高额自费特药,囊括肝癌、肺癌、乳腺癌、前列腺癌、卵巢癌、淋巴瘤、白血病、黑色素瘤、多发性骨髓瘤、头颈癌、脑瘤、骨巨细胞瘤、器官移植、肺动脉高压、多发性硬化、克罗恩病16种重大疾病,真正让参保人用得起肿瘤创新药。此外,“东莞市民保”还为参保人提供国内预约购药及配送、特药直付、临床试验申请、癌症基因检测、重大疾病早筛等八大省心医药服务,在解决市民“看病贵”问题的同时也解决了“买药难”的问题,真正实现“全民可保、自费可报、特药无忧”,是对东莞现有医保体系的有效补充,为参保人带来实惠、安心和保障。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东莞市民可通过官方投保平台“东莞市民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投保,投保截止时间至9月30日

“东莞市民保”是商业保险保障方式的一次革新,医保电子凭证是医保信息平台安全防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东莞人保财险一方面将加大“东莞市民保”与电子医保凭证的联合推广力度,将“东莞市民保”+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打造成为一张亮丽的民生名片。另一方面,将牢牢把握保障改善民生的重点任务,持续加大金融模式创新,更好地服务东莞经济社会发展,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东莞市民保”知识小贴士:

一、已经有社会基本医保、大病医保为什么还要推行“东莞市民保”?

1、关注民生,聚焦医疗健康保障需求。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到2030年,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2020年是决胜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为了有效防止大额医疗支出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发生,在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基础上,推出定位精准、保障适度、价格惠民的本地化定制产品,与现有体系形成有效互补,是补齐社保体系最后一环的有益尝试,也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有效措施。

2、东莞定制,助力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当前市面上的重疾险、医疗险产品种类多,但保费贵且受年龄、身体健康状况等多种参保条件的限制。“东莞市民保”价格低,保费仅69元/人/年,每天花费低至1毛9,保额高达300万元,并将罕见病药品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参保门槛低、无年龄和职业限制,能更好地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为便于理解,做如下案例推演:比如36岁市民X女士,今年8月份支付69元参加了“东莞市民保”,并激活国家医保电子凭证,赔付比例升级至85%。10月份确诊为卵巢癌,截至11月17日,共发生治疗费用65万。在基本医保报销27万、大病保险补偿14万后,X女士仍需个人承担24万,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自负医疗费用9万,纯自费特药“则乐®”15万,随后X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东莞市民保”赔付X女士18.7万元,其中医疗费用赔付5.95万元,特药“则乐®”直赔12.75万元,个人仅负担5.3万。

二、“东莞市民保”的保障内容具体有哪些?

“东莞市民保”的保障主要包含两部分:

一是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必须接受住院、特定门诊病种(含基本医疗特定门诊病种和补充医疗特定门诊病种)治疗所发生符合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并经由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自行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的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8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二是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障。保险期间内,参保人由指定专科医生开具处方,在开具处方的医院或在指定药店内购买的,符合《东莞市民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约定的20种药品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8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无免赔额度。

以上两项保障赔偿比例,参保人在2020年10月1日前激活国家医保电子凭证的,赔付比例升级为85%。

此外,“东莞市民保”还有一些特别约定:

一是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免除责任,属于免除责任的四类严重既往症为:1.肿瘤类:恶性肿瘤、原位癌;2.肝肾疾病类: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肝功能不全;3.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疾病类:缺血性心脏病(含冠心病、心肌梗死)、严重心律失常、脑血管疾病(脑梗死、脑出血),高血压3级(收缩压≥180mmHg或舒张压≥110mmHg),糖尿病且伴有并发症;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及以上)、主动脉瘤或主动脉夹层;4.肺部疾病类: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

二是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障既往症约定:被保险人在产品生效前如已确诊恶性肿瘤,并因此导致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东莞市民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里的药品费用,本产品不予支付。

编辑 秦天

(作者:读特记者 刘秋伟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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