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都在这了!深圳综改试点22条经验做法获全国推广
2023-11-16 16:46
收录于专题:飞阅深圳 | 专题

党中央部署开展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以来,各项改革举措陆续落地,推出了一批创新举措并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了一批被国家法律、司法解释、部门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吸收借鉴的制度性成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大改革典型经验交流推广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综合改革试点的突破和带动作用,在2022年推广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司法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对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最新进展及成效作了深入梳理研究,形成了新一批22条创新举措及典型经验,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学习借鉴。

深圳特区报记者 何龙 摄

首次以“七部委联合印发”形式向全国推广4方面22条创新举措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包括科技成果转移全链条服务、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与征信担保信息互联互通、商业秘密规范保护等4条创新举措。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包括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新模式、地上地表地下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产业用地提容增质、国际职称视同认可、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企业商事登记试点等6条典型经验。

优化涉企服务方面,包括绿色金融监管服务机制、创新低空经济发展新机制、点融合飞行程序提升机场容量、破产制度突破创新、商事主体歇业机制、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智慧监督平台等6条创新举措。

改善民生、提高治理效能方面,包括医疗服务跨境衔接便利、生态环境案件办理机制创新、行政复议职责统一行使、完善国际法律服务和协作机制、“@深圳—民意速办”民生诉求综合服务、健全改革正向激励机制等6条典型经验。

以“三个一批”聚焦制度建设成果

推出一批取得明显成效的创新举措。聚焦要素市场化配置,在土地使用、资金跨境流动等方面,推广一批创造性、引领性创新举措。聚焦提高治理效能方面,在完善国际法律服务、民生诉求办理方面,推广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创新举措。

落地一批地方标准乃至国际认证标准。在商业秘密规范保护方面,率先制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地方标准,发布《商业秘密刑事保护体系合规建设指引(试行)》。在医疗服务跨境衔接便利方面,推动医疗资源便捷流动,建立深港跨境转诊合作机制、紧急医疗救援联动机制,创新商业保险模式。

形成一批被国家法律、司法解释、部门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吸收借鉴的制度性成果。深圳证券交易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成立以来,为多项科技成果颁发证书存证,推动科技部等九部门联合出台的《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落地实施。

深圳特区报记者 何龙 摄

以“三个重点突出”强化试点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重点突出应用场景和实施效果。本次推广借鉴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均对应有典型应用场景和具体实施效果,在改革推进中及时总结经验,把基层改革创新中发现的问题、解决的方法、蕴含的规律推动及时上升为制度创新成果,形成较为成熟的实践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常态化制度安排,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

重点突出实事求是和因地制宜。创新低空经济发展新机制、医疗服务跨境衔接便利、行政复议职责统一行使等举措拟在符合条件的特定范围内先行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拟在具备条件的北京、上海、浙江、广东、陕西、青岛、宁波七省(市)先行推广。

重点突出分类施策和差别探索。对涉及利益广、影响范围大的举措,可在符合条件和具备基础的范围先行推广、逐步推开。对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的举措,要在符合本地实际、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按照相关部门指导有序借鉴推广。涉及突破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的,要按程序取得相关授权后实施,做到于法有据、依法合规。

编辑 关越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张雪松 三审 张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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