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十大举措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2023-11-15 22:03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11月1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聚焦税费、用电、物流、融资、社保等方面成本提出十项具体举措。根据《若干措施》,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广东将全力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切实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制造业企业用电。

同时,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加大能源供给,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能源成本与电价联动机制,综合施策推动降低制造业企业用电成本。为强化用电要素保障,广东将为低压小微企业全面建设外部电力接入工程,无需用户投资外部电力接入工程。并且,大湾区内地九市报装容量200千瓦及以下、省内其他地区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户采用低压接入;珠海横琴、广州南沙自贸试验片区所有工业用户可采用低压供电。广东也将清理规范供电行业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

《若干措施》明确,广东将加快推进产业园区转供电改造,推动实施一批“转改直”试点示范项目,2025年底前对全省7个大型产业集聚区、15个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等重大产业平台,以及省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实施转供电改造,减少供电层级,降低制造业企业用电成本。同时,严控新增转供电,新建工业园区在源头上实现供电直接抄表、服务到户。

为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若干措施》指出,将引导金融机构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广东优质企业提供上市、股票和债券融资、兼并收购、资产管理、直接投资等多元化金融服务。并且,优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政策,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为降低企业医疗保险成本,《若干措施》显示,广东各地级以上市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剔除一次性预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时,可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最大限度减轻企业医疗保险缴费负担。

《若干措施》还提出,企业可在每年7月预缴申报第二季度(或6月)企业所得税、在10月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或9月)企业所得税及次年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现提前少缴税款、节约现金流。

对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广东将落实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企业可在月度申报增值税时即享受优惠。对于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广东将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加大对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的支持力度。

编辑 许家宜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关越 三审 田语壮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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