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7 日 22 时 15 分许,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翠竹派出所接到事主王先生报警称,自己放在口袋里的手机被偷走,价值约人民币 2000 元。接报后,翠竹派出所办案民警火速出警,追踪抓捕,5 小时将嫌疑人抓捕归案。
▲嫌疑人前往现场。
▲嫌疑人正在行窃。
▲嫌疑人盗窃后立刻离开。
民警从公共视频资料中发现,案发地点在一处路边的长凳处。当晚 9 时 30 分许,事主王先生与女友坐在长凳上聊天,期间王先生掏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随后便将手机放回自己的裤子侧面口袋里。这一幕,正好被骑着单车路过的嫌疑人看在眼里。正在热恋中的王先生完全没有觉察到他们已经被盯上,只见嫌疑人慢慢接近他们,大胆地将手机扒走,迅速逃离了现场。当王先生与女友发现手机被盗时,嫌疑人早已没了踪影。
在了解清楚情况后,办案民警火速出击,经过 3 个小时锲而不舍的追踪,终于确定了嫌疑人的落脚点。这期间,嫌疑人换了几台单车,辗转多个地点,直至凌晨两点钟多才将车停在某城中村口,徒步走进了村内的一间出租屋。办案民警果断出击,立即将嫌疑人抓获,缴获了被其扒走的手机。
经警方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刘某曾多次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但每次出狱后便很快犯案。刘某对此次扒窃手机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他今年 6 月刚刑满被释放,自称没有工作,也没有经济来源,靠盗窃换点钱用,至于其他犯案经历,因为实在太多,他自己都说不清楚了。据刘某交代,他经常在有椅子、花坛、台阶等的小区、商场附近转悠,伺机寻找作案目标,得手后很快找人把手机卖掉换钱。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盗窃罪已被罗湖警方刑事拘留。
罗湖警方在此提醒市民,外出时将手机放在贴身口袋内,尽量让手机放置在视线范围之内,以免被盗。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庄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