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据@天津河西交警 通报,针对互联网上出现“天津一儿童遭开门杀后被公交车碾压”的信息,经查,系2023年10月16日7时27分,一女子骑电动自行车驮载女儿行驶至河西区围堤道路段时,一停靠路边小客车的驾驶人打开车门,碰到电动自行车,致骑行女子及其女儿倒地,后该女子的女儿被途经的公交车右后轮碾压死亡。
经检测,小客车、公交车驾驶人均不涉及酒驾、毒驾。目前,小客车驾驶人于某某(男,55岁)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事发地周边一商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发在天津河西区围堤道路段某小学西南楼附近,正值早上家长送孩子的时间,事后交警、120都赶赴现场处理。
图源:视频截图
17日晚,天津市公安交管解放南路大队一工作人员回应称已介入处理此事。
什么是“开门杀”?
所谓“开门杀 ”,即车辆停稳后,驾驶人开门时不认真观察后方是否有行人或者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最终被撞摔倒,乃至受伤等情况。
如何避免“开门杀”?
机动车驾驶人及乘车人下车时,可以用远离车门一侧的手开门,转头观察车辆侧方和后方通行状况,在确认不妨碍他人通行时方可下车。
但是光靠一个正确的开门方法远远不够,驾驶人、乘客和骑行者都需要增强安全意识,这样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编辑 王子烨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郑蔚珩 三审 田语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