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惠州禁止使用“生鲜灯”
惠州日报
2023-08-06 17:10

超市、菜市场灯光下看起来

市场里看着色泽亮丽的蔬果肉类,

买回来却发现有色差,

好像变了个样。

这样“卖家秀”和“买家秀”的区别,

你是否遇到过?

这可能是因为商家使用了“生鲜灯”,

给生鲜食品开了“美颜”,

让原本可能不那么新鲜的肉类、

果蔬在有颜色的灯光照射下,

变得美丽诱人。

对于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月22日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了明确的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目前,惠州农贸市场、超市等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如何?经营者和消费者对此有什么看法?近日记者进行了走访。

走访:市场使用“生鲜灯”情况普遍

近日,记者先后走访了市区江北、桥西、龙丰等片区的部分农贸市场、生鲜超市、水果店铺等,发现这些售卖生鲜食用农产品的地方,使用“生鲜灯”的情况比较普遍,且不同类型的产品使用的灯光颜色也有所不同:蔬菜档口使用偏绿色的灯光,猪肉、牛肉、鸡肉等肉类档口的上方悬挂灯光是偏红色的,海鲜档口使用的则是冷白光或蓝光源的……

市区南门市场的一位猪肉档档主练女士告诉记者,她售卖猪肉20多年,起初使用的是普通的白炽灯,十几年前,她看到其他档主用“生鲜灯”,生意明显要好很多,在灯具商贩的推销下,她也花了1000多元在档口安装了6盏“生鲜灯”。“在生鲜灯的照耀下,猪肉的颜色看起来确实会更红润,感觉更新鲜。”练女士说,她当初使用“生鲜灯”还有另外一个考虑,因“生鲜灯”是LED灯,相比普通的白炽灯更省电。最后,她补充道:“不管有没有生鲜灯,我都不会把不新鲜的肉卖给顾客。”

在市区江北三新集贸市场一家海鲜档口里,记者看到不到三米宽的鱼档上方就挂着六盏“生鲜灯”,在这些“生鲜灯”的照射下,各种海鲜显得更加鲜活。“现在大家都在用,如果我不用的话,生意可能会受影响。”经营该档口近十年的档主李先生说,他有留意到12月1日之后禁用“生鲜灯”的新规,对此他认为,只要大家都不用,公平竞争,相信生意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毕竟做生意还是要靠诚实守信才能长久。”

记者在走访中还了解到,不少档主都希望禁用“生鲜灯”后,相关部门或市场方能够给出相应的指引或统一进行改造,让他们能够更好使用符合规定的灯光照明。

市民:“早该禁用了”

记者查阅资料了解到,“生鲜灯”本质上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本身不会散发热量加速食物腐败,或影响其质量。但它可以通过混色技术实现无与伦比的照明效果,在相应光源的照射下,使得食材看上去更加新鲜,吸引顾客消费。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针对禁用“生鲜灯”的规定,不少市民纷纷表示赞同,有的甚至直言“早该禁用了”。

市民邹女士就上过被“生鲜灯”误导的当。“有一次在市场上买猪肉,在档口灯光的照耀下看起来很新鲜,回家后却发现这猪肉不仅颜色变白了,甚至还有些变味了,最后也不敢吃了。”市民邹女士说,从那以后,她每次去市场买肉,都会特意把肉拿起来,挪到生鲜灯照不到的区域仔细看看,甚至闻一闻味道,确保没有异样才敢买,“生鲜灯是该好好管管了,希望以后不会再被误导了。”

“每次走进市场,看到那些灯光,眼睛就感觉不舒服。”市民张先生认为,使用生鲜灯的档口售卖农产品并不代表质量不好,但是这些灯光的确具有迷惑性,让人看不清楚产品真实的颜色,“应该禁用这些‘美颜神器’,让产品在消费者面前展现最真实的样子。”

在网络平台上,网友也纷纷吐槽:“在水果店里看的香蕉是黄的,拿出店门口一看,还绿着呢”“(生鲜灯)不仅欺负我眼睛还欺骗我”“吃的东西怎么能搞那么多心机?”……对此,网友们呼吁,“是时候给肉类蔬果去掉‘美颜’、关掉‘滤镜’了!”

销售:有网店月销量4000+

距离“生鲜灯”禁令正式实施还有近4个月时间,市场上的“生鲜灯”销售情况如何?记者搜索多个网购平台发现,生鲜灯依然热卖中,各种款式、颜色的应有尽有,价格从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

记者以“生鲜灯”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系统推荐的广州某卖家售卖的“生鲜灯”月销4000+,有的网店甚至打出了“强劲增鲜”“开灯见效”“用对灯光早点收摊”“就是比隔壁生意好”等字样。

随机打开一家网店,生鲜灯的链接包含了12款不同颜色的灯具,如熟食灯(红黄光)、水果灯(红白灯)、蔬菜灯(绿白灯)、鲜肉灯(红白灯)加红等,功率从20W~220W不等,功率越高,价格越贵。

在详情介绍中,不少店家详细标明了猪肉档、水果档、海鲜档、蔬菜档等分别适用哪些款式的“生鲜灯”,甚至配上了未开灯和开灯后的效果对比图。此外,有部分灯具配有遥控器,注明“可调色调光”。

打开“生鲜灯”网店评价区,有买家评价:“照肉很漂亮”“灯光效果不错”“灯光照得菜品特别有食欲”等。在“问大家”互动区,则大多是询问“卖海鲜的要买哪款”“卖水果的要什么颜色”“加红与微红有什么区别”等。

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252个在营农贸市场开展宣传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科室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市在营的农贸综合市场共有252个,7月下旬,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布后,社会关注度比较高,该局已第一时间在农贸市场及其经营者的相关微信群里进行转发宣传,提醒市场开办方和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提前了解熟悉新规。

据悉,新修订的《办法》强化了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食品安全责任,并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同时,明确鲜切果蔬等即食食用农产品应做好食品安全防护,防止交叉污染。此外,结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以个体散户为主的突出特点,按照“警示为主,拒不改正再处罚”的基本原则设置法律责任,将部分条款的罚款起点适度下调。

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会结合惠州实际,针对《办法》修订的内容在农贸市场进行重点宣传,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按照要求贯彻落实这一新规。市民如果发现市场或商家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可及时拨打12315反映。

(原标题《12月1日起,惠州禁止使用“生鲜灯”》)

编辑 王子烨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张克 三审 余晓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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