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笋岗街道强力打造5支工作队伍
​ 读特记者 冯庆 通讯员 邹登朝 刘家昌
2020-08-14 19:46

8月14日下午,为迎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于9月1日正式出台实施,罗湖区笋岗街道在洪湖二街洪湖广场开展《条例》宣贯活动。

活动特邀罗湖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参与,笋岗街道辖区6个社区工作站站长、笋岗派出所、街道城管执法、物业、收运企业代表、义工、爱心市民等共200余人参加。

《条例》的出台既是落实国家、省对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回应社会对垃圾分类的关注,也是对深圳市历年来垃圾分类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和固化,一直受到广大市民群众的关注。笋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陈莉在活动致辞中呼吁,与会人员要以高度的热情和责任心,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努力争当模范标兵,用自己的行动引导周围的群众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让垃圾分类意识入脑入心,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会分类”、“自觉分类”的浓厚气氛,实现从强制分类到主动分类的工作目标。

做足宣传普及,打好宣贯攻坚战

据悉,为了扎实搭好宣贯体系堡垒,扩大传播覆盖,提高《条例》宣传热度,使《条例》宣贯有声势、有实效,笋岗街道从平面海报、折页、《条例》长图、短视频、PPT课件等主要宣传资料入手制作了一系列宣教资料,明确要求辖区各社区充分结合线上线下渠道,利用宣传资料组织多角度、多频次的深度宣传,确保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态势,做到《条例》家喻户晓。

《条例》实施在即,结合本次《条例》宣贯东风,笋岗街道还在市、区城管部门下发的各类宣教资料基础上,设计制作了《条例》动画短视频,推出“人人学条例”微信小程序,融入生动的语言和互动性的学习元素,将小程序二维码链接下发至物业、小区等场所,促使辖区居民看懂条例、学好条例。

强化时间节点,打造全民参与格局

针对笋岗街道《条例》宣贯和垃圾分类工作,活动现场还组建了《条例》专项宣传、培训、执法三支队伍及笋岗街道垃圾分类社会监督、志愿者两支队伍。

据了解,这些队伍人员主要由社工(宣传)、志愿讲师(培训)、城管执法人员(执法)、爱心市民(社会监督员)、义工(志愿者)等群体担任,在负责笋岗街道垃圾分类常态工作的同时,他们还将成为重要节点(例如《条例》实施、垃圾分类减量日、全国普法日等等)笋岗开展垃圾分类宣教工作的最有效“武器”,强力助推促成笋岗街道全民知法懂法依法守法,打造垃圾分类全民分类格局。

据悉,组建的宣传队伍将以分组分线方式,对笋岗辖区实行垃圾分类的89个物业小区开展入户宣传工作,促成垃圾分类入户宣传率达到100%,小区《条例》知晓率达到100%。

编辑 彭健雄

(作者:​ 读特记者 冯庆 通讯员 邹登朝 刘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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