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连续三年广告业发展指数位于全国前列,将推动广告产业园区建设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通讯员 粤市监
2023-07-16 17:53
摘要

近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名义印发《省级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积极支持各地市因地制宜建设广告产业园区,并组织开展省级广告产业园区认定考核评估,从中择优申报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

近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名义印发《省级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积极支持各地市因地制宜建设广告产业园区,并组织开展省级广告产业园区认定考核评估,从中择优申报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

《办法》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据悉,广东连续三年广告业发展指数位于全国“先导级”,持续保持稳中有进态势,在总量规模、经济效益、人员优势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2年底,广东省广告经营主体共85.50万户,从业人员485.95万人。2022年广东纳入全国广告业统计范围的4047户广告经营主体的广告营业收入达1430亿元。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发挥广告产业聚集效应,有利于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畅通循环、稳定就业和塑造品牌,促进广东广告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及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办法》,符合建设和发展规划、规模适应产业集聚需要、产业集聚度明显或上下游广告关联企业较为集中等条件的园区可以申报省级广告产业园区。

《办法》将有效发挥广告业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广告产业与当地支柱产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产业集聚区融合发展、协同发展、互相促进,向数字化、智能化和产业链中、高端延伸。

同时,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在广告产业集聚区设立“泛广告产业园区”、发展“虚拟”广告产业园区和广告产业集群,加快广告产业资源集聚、平台化运营和网络化协同,构建广告产业数字化新生态。

(原标题《广东连续三年广告业发展指数位于全国前列,将推动广告产业园区建设》)

编辑 张克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关越 三审 余晓泽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通讯员 粤市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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