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有力度,心理疏导有温度!龙岗区司法局巧化校园侵权纠纷
​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钟佳亿 张谭荣 文/图
2023-07-14 11:08

日前,为提升校园法律服务水平,龙岗区司法局继2023年3月在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知新学校设立“法律服务+心理辅导”知新服务站后,近期又将服务触角延伸至民办学校,为深圳市龙岗区百外春蕾小学妥善化解了一起校园学生伤害纠纷。

据悉,2023年4月,春蕾小学两名同学无意间撞伤另一名同学,导致受伤的学生左胸壁脓肿,后入院治疗多日。三方因赔偿数额未能达成一致,一学生家长报警,经派出所、学校协调无果,事情处于僵持状态。

基于龙岗区司法局与学校建立的常态对接机制,学校联系到该局法律援助处希望居中调解。在了解纠纷基本情况后,法律援助处当即协调熟悉调解工作的法援律师与学生班主任沟通,梳理分析案件情况,并详细了解三方家庭基本情况、学生性格以及各方家长的态度。

考虑到三方是关系不错的同班同学,此次伤害事件又是无心之失,若矛盾处理不当,容易点燃当事人情绪“导火索”,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经与班主任协商,法援律师采取“背对背”方式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除客观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外,还积极开展三方家长及学生的情绪疏导,适时引导各方换位思考,摆明利害关系,耐心说明责任,力争疏解双方心结。最终三方化解了心里的“疙瘩”,两名学生的家长一次性支付了受伤学生的赔偿款,该起校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法律服务+心理辅导服务站是创新法律服务进校园的有效实践,通过法律+心理双援模式,在帮助师生获得精准法律服务的同时,还可以得到专业的心理支持与疏导,增强师生心理健康和情绪管理能力。”龙岗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充分依托服务站,通过有力度的法律服务和有温度的心理疏导,双管齐下,为校园和谐稳定与法治建设注入司法动力。

编辑 李依林 二审 刘春雨 三审 周斐斐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钟佳亿 张谭荣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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