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深圳市石岩湖度假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原主席陈仕根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0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陈仕根利用担任深圳市宝安粮食有限公司副经理、经理,深圳长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在储备粮购销、存储业务审批、粮食入库监管、粮食出库审批、粮仓租赁、粮食轮换、粮库工程建设及物业承租、项目承包、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仕根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原标题《深圳检察机关依法对陈仕根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编辑 许家宜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关越 三审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