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深圳普法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3-06-09 21:37
摘要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和医疗保障制度等普法宣传,切实引导医疗保障干部、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普法工作实效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普法责任制

(一)健全普法工作组织机构。市医保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成立由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市医保中心、各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抓好普法工作机制保障。为扎实推进普法工作,局领导班子连续3年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连续5年部署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统筹将普法宣传工作纳入深圳首个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五年规划,并细化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明确不同时期普法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全局普法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开展。同时,为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要求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实现医疗保障普法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加强普法宣传工作考核监督。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医保局平时考核工作指标,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动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在考核指标设置上,针对内部和外部、机关和基层等部门职能特点和岗位职责不同,差异化设置普法工作考核指标,提高普法考核的针对性,确保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二、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抓实抓细系统内部普法教育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召开党组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重要著作,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列入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切实抓好“第一议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论述、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21年,在组织清华大学综合业务培训会中专题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理论课程,并集中购买、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著作,积极推动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普法工作提质增效、全面加强。

(二)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部署要求,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党内法规工作会议要求,2022年在平时常态学的基础上,8月连续召开5次党组会,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16部;11月对党的二十大新修订党章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推动各党支部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运用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集中学习,落实情况纳入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增强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实效。

(三)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带头作用。局主要负责人自觉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行解读宣讲。严格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年度述法等制度,把相关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落实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制度,出台《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办法》等制度性文件,明确出庭范围、出庭人员和责任,推动行政负责人做到“应出尽出”。2021年出庭应诉率达到100%、2022年出庭应诉率超90%,远远高于考核指标要求,近年来,行政诉讼实现“零败诉”。

(四)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近年来,组织各单位业务骨干赴清华大学、中山大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依法行政课程、宪法宣誓活动纳入新入职公务员任职培训必训内容。统筹组织部门单位处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实现参考率和优秀率99%以上。汇编印发7册《医疗保障政策汇编》,收录医疗保障法律制度规定40万余字,成为医保干部依法行政的重要工具书,购置《刑法一本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等各类法律书籍,拓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标准化操作指引》《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标准化操作指引》,提高干部文件起草能力。安排分管局领导或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领导干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2021年以来共计安排6人次旁听法院庭审。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网上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目前,市医保局持有行政执法证工作人员173人(含参公事业编人员46人),实际从事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49人,占持证人员总人数的28%。

(五)优化法治队伍力量。统筹组织各部门、单位建立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业务骨干、执法工作人员等为主要参与人的普法宣传队伍,激发行政服务大厅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等在医保政策传播中发挥积极作用。聘请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团队充实普法队伍力量。截至目前,已选拔推荐6名干部为党内法规专家和后备人才,选拔深圳市医疗保障领域首批5名公职律师,为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三、内外联动,全方位强化社会普法宣传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统筹制定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近年最新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作为重点普法事项,在本局门户网站和“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公布。加强人民群众关心的口腔种植、异地就医结算、门诊共济改革等相关政策解读。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市医保局每年4月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并在少儿医保参保缴费、“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活动和时间节点,通过在公共场合进行标语展示、举办普法宣讲,在定点医药机构、分局窗口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片等多种渠道,集中开展医保法治宣传。其中在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中,累计派发1万余份宣传资料、开展36场定点医药机构培训会,发动3.7万名医保医师和药师,2.9万名群众线上签署医保信用承诺书,打造良好社会监督格局。为扩大2023年度集中宣传月影响力,市医保局在平安金融大厦、京基100、深圳湾一号、春笋大厦、海纳百川大厦地标建筑的大楼灯光墙、市民中心广场灯柱等标志性地标进行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亮灯标语展示,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将普法工作贯穿至决策、执法、服务等全过程。一是在决策中普法。在局官网首页开设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专题栏目,方便社会公众通过专题栏目进行决策信息的查询、提交建议和意见,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布征询反馈意见等形式答疑解惑。在门诊共济保障、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政策实施前进行综合研判,积极向社会做好政策吹风和预期引导;在政策实施后密切跟踪舆情,充分发动网评员对社会存在的误读误解进行正确引导,稳定社会预期。二是在执法办案中普法。将普法融入医保执法办案全过程,运用现场说法、以案释法等方式实现执法办案的实时普法、动态普法、全程普法,以规范执法促进精准普法,以深度普法推动严格执法,实现普治并举。2021年以来,尚未出现因行政处罚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形,整体执法成效良好。三是在医保公共服务中普法。在各医保分局、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对外服务窗口张贴、摆放办事指引和宣传单,实现现场普法广覆盖;在窗口设置服务人员、志愿者加强面对面普法宣传,及时解答群众疑惑,回应民生诉求,实现现场普法优服务。

(三)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开通“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制作20期医保政策普法动画,围绕群众看病就医、少儿医保等热点问题,定期发布普法推文。创新组织“代表委员开放日”相关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委员建言献策的积极作用,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群体普法,市医保局于2023年4月组织第一期活动,共14名代表委员参加,针对门诊共济改革、医保办法修改等进行交流沟通,进一步扩大了普法效果。聘请“社会监督员”进行普法宣传,充分吸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和社区工作者等参与普法活动,围绕工作职责,在线索发现、政策宣传、收集民意等方面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切实做好以案释法活动。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典型案例曝光台制度,加大深圳市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目前已面向社会公众发布5期39例欺诈骗保典型案例。积极向司法部、广东省普法案例库申报普法典型案例6宗,累计向市司法局报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11宗。在行政处罚、行政争议案件处理、信访事项处理等过程中,落实工作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案件处理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编印《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医疗保障经办行政案件司法裁判文书汇编》,提高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医保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医疗保障干部、定点机构和广大参保群众法律知识,确保普法工作落地见效。

编辑 詹珊珊 审读 曾锐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作者:深圳普法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