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新规不用急,沙头街道告诉您
深法宣
2020-08-10 18:06

8月4日上午九时,沙头街道在天安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60多位辖区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站、小区业委会、物管企业负责人等参加了沙头街道举办的第二场结合民法典开展的新版《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普法培训宣教活动。

深圳市住建局法规处处长王必丰,从修法动议,到立法精 髄,系统全面讲授了《民法典》与新旧版《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相比较下的各项主要内容。他着重向大家介绍了本次《条例》修订的几大亮点,一是完善了业主大会表决机制;二是明确了业主共有收益归属,优化了维修金管理和使用规则;三是明确了物业服务人的安全应急职责,有力于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立法议事会成员陈寅生结合自身业委会任职经验,分享了学习贯彻执行新条例的心得体会。他提到条例在建筑物区分法所有权及业主共有资金管理等方面有很大突破,在全国范围内先行了一步,具有特殊意义。对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流程做了简化,对资金的筹集强化了管理,针对性强。他还对业委会成员任职条件做了详细讲解。

盈科律所李慧贤律师,立法议事会成员施法振等从法律和财务专业角度对《民法典》和本次《物管条例》中大家关心的问题做了精彩演讲,受到与会者热烈欢迎。

市、区人大代表、天安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站长杨勤最后总结到,今天授课的四位讲师不仅具有理论水平,而且还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讲述的深入浅出,通俗易懂,非常便于操作,给所有参加培训的同志留下了深刻印象!

编辑 梁志锋

(作者:深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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