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市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现已正式实施,深圳市多管齐下打通港澳青年就业通道,不仅就业、创业有补贴,提升技能、工作实习也有支持。
《实施细则》新增国际人才职称评价内容
《实施细则》对港澳青年和初创企业进行了界定。港澳青年是指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中国国籍的港澳居民;初创企业是指在深圳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农民合作社等。
▲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资料图)。 深圳晚报记者 方舟 摄
《实施细则》支持港澳青年就业,梳理了现行政策中覆盖到港澳青年的就业促进政策。补贴项目方面,其中基层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补贴期限为最长不超过18个月;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
《实施细则》新增了国际人才职称评价、高技能人才培训服务和社保跨境服务保障等内容。要求建立国际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视同职称认可目录,建立境外职业技能证书“白名单”制度。
一次性初创企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0元
《实施细则》还系统梳理了现行政策中覆盖港澳青年的创业扶持政策。其中,一次性初创企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0元。场租补贴标准每月最高为1560元,最长不超过3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3000元,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创业培训补贴从每人2000元~每人10000元不等。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可享受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入驻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优秀港澳青年创业团队,符合条件的可按其获得赛事奖励金额给予100%落地配套资助,或者每个给予20万元的落地配套资助。
深圳正式实施“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
《实施细则》明确实施“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支持招募一批港澳籍人士作为职场导师,为港澳青年提供实习、岗位推荐、职业发展指导等服务。对按要求提供服务的职场导师,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可发放职场导师补贴。
此外,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通高等学校、社会组织、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载体引入港澳服务机构,为有意愿或已在深圳市学习工作的港澳青年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原标题《就业创业有补贴 提升技能工作实习有支持 深圳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出实招》)
编辑 王子烨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高原 三审 詹婉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