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点评”维权案获评广东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深圳特区报记者 田语壮
2023-04-28 11:07

汉涛公司诉伍某龙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因控辩双方均未上诉,于2022年10月15日生效。日前,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披露,该案获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提起汉涛公司,很多人大概没什么印象,但说到“大众点评”却不陌生。汉涛公司正是“大众点评网”的运营商,“大众点评”商标的持有单位。“大众点评网”是一个为用户提供商户信息、消费点评及消费优惠等信息服务的本地生活信息及交易平台,该平台要求用户发布信息时应确保该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并对炒作评价等破坏信用评价体系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食味先公司系一家新媒体代运营公司,该公司在原告运营的“大众点评网”提供为商家提升店铺星级、收藏量、预约量等服务,并通过刷虚假交易、虚假好评等方式帮助大众点评平台经营者快速提高评分、星级,以获取平台流量。食味先公司的性质为自然人独资公司,股东为伍某龙,公司于2022年5月7日注销。由于其侵权行为规模较大、存在主观恶意,汉涛公司将其告上法庭。

龙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经营的一人公司食味先公司(已注销)采用“刷好评炒信”等方式帮助商家在网络服务平台进行商业宣传,快速提高经营者在网络服务平台上的排名及星级,违反平台评价规则,影响平台信用体系,对平台商业模式的正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该种虚假的商业宣传行为,不仅使消费者产生不良的消费体验,同时也会对汉涛公司平台数据的真实性产生怀疑,进而损害消费者对“大众点评”平台的信赖基础,损害汉涛公司的商业信誉。故综合考虑“大众点评”平台及涉案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食味先公司对攀附汉涛公司商标、虚假好评刷量行为的主观恶意,以及其侵权行为规模较大等因素,判决被告伍某龙赔偿原告汉涛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以及合理维权费用27880元。

该案的判决,积极回应了实践需求,通过制止“刷好评炒信”的数据造假行为,维护网络服务平台公平、自由的经营秩序,促使网络经营者公平、诚信、守法经营,保障消费者获取信息的真实性,促进网络经济的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

(原标题《“大众点评”维权案获评深圳双料典型案例》)

编辑 黄小菊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钟诗婷 三审 刘一平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田语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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