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山区检察院在办理一宗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该案可能存在司法救助的情形,结合社工与未成年被害人沟通时其自述以往有自残行为的现象,并得知孩子需要接受长期的心理治疗后,检察官第一时间与被害人的母亲取得了联系。
“出事后,孩子虽然有回去学校读书,但心思都没在读书上,状况比出事前还糟糕,感觉无法与她沟通。我现在收入微薄,支付完房租水电煤气,也不够生活开销,觉得生活快过不下去了。”这位未成年被害人的母亲与检察官沟通时,表示出了对孩子的担心和对生活的担忧。
经全面审查,检察官发现该案被害人的母亲失去家庭支柱来源,独自抚养两个孩子,收入微薄,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考虑到该案涉及重点救助对象,综合考虑案件情况、申请人家庭情况以及其遭受犯罪侵害后需要长期心理治疗的情况,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开展了联合救助,依法审查后及时做出了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金的决定,并用最短的时间将司法救助金人民币3万元发放到位。
在解燃眉之急的同时,南山区检察院还积极与南山区妇联沟通协调,进一步为被害家庭提供心理疏导、关爱服务等社会救助,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从一次救助转向长期关怀。近日,未成年被害人的母亲来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将一面写有“温暖缘泉 永驻我心”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对检察官给予被害人及全家的帮助和关心表示感谢,并表示会将收到的救助金用于孩子的生活、学习规划上,帮助孩子尽快回归正常生活。
司法救助一头系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南山区检察院将坚持按照最高检、全国妇联“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部署,加强救助线索梳理移送,与妇联等部门强化协作会商,加大司法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力度,让因案致困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温暖、检察温情。
(原标题《南山:司机救助金及时向被害人家庭伸出援手》)
编辑 钟诗婷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周斐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