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揽才添新招!广东省人才优粤卡5月将迎“服务升级版”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2023-04-09 20:00
摘要

申领人才优粤卡,须符合基本条件,如在本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果,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自5月1日起实施。《实施办法》明确,人才优粤卡分为A卡和B卡,持卡人在广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和优惠便利服务。《实施办法》聚焦国家战略所需高层次人才群体,并加大对本土中青年人才扶持,将国内户籍科研型中青年人才纳入服务对象,在社会保险、职称申报等方面新增多项服务。

《实施办法》科学设定对象,涵盖新时代战略人才。在服务对象上,新增战略科学家、卓越工程师,以及在国家实验室及基地、国家级创新平台、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在粤国家级创新载体及科技研发领域工作的战略科学人才、关键技术专家。并且,不再以国籍作为申办依据,将国内户籍科研型中青年人才纳入服务对象。

根据《实施办法》,申领人才优粤卡,须符合基本条件,如在本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果,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同时,符合在粤工作相关要求:申请时已在广东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或申请时已与广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且每年在广东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人才优粤卡有效期5年。有效期满需续办的,持卡人所在单位应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向发卡机关申请续办新卡;人才优粤卡有效期满未续办的自动失效。

结合高层次人才关切需求,《实施办法》进一步丰富优粤卡服务内容,提升服务事项含金量。其一是优化对A卡、B卡共同的服务事项10项,涵盖户籍办理、社会保险、便利出行等人才较为关注的领域。在户籍办理方面,明确落户方式,即视同落户地人才引进政策中“高层次人才”办理落户;在社会保险方面,新增“社保尊才”专属服务,由社保专业团队在全省范围内提供全流程服务;在便利出行方面,将原A卡专属的便利出行服务扩大至B卡持卡人。

其二是优化升级只针对A卡的服务事项7项。在医疗便利方面,可通过专属预约通道在指定医院就医;新增职称申报服务,持卡人首次参加职称评审的,可不受本人资历和任职年限限制申报相应职称;新增配偶就业服务,持卡人配偶可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持卡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人才管理服务部门协调安排就业;新增子女教育服务,持卡人子女享受升学优惠政策,特定人群结合本人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学位。

为吸引海内外高端人才来粤发展,《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粤府〔2018〕96号)自201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目前有效期已届满。据介绍,《实施办法》在保持试行办法五章体例的基础上,条款数量由原来的16条调增为18条,作全面优化升级。《实施办法》确立全省通用原则,要求各地全面落实对优粤卡持卡人的服务,要求各地做好省市人才卡和人才优惠便利服务的衔接,保障人才优粤卡持卡人享受当地的优惠便利服务。

《实施办法》还将申办方式由个人申请改为由人才所在单位申办、属地受理,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便于人才属地化服务,并新增变更、核查、注销等程序,进一步规范卡片管理。

(原题《大湾区揽才添新招!广东省人才优粤卡5月将迎“服务升级版”》)

编辑 葛墨含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田语壮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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