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险酿大祸
关键时刻
邻居端着水盆来了
近日,上海普陀一居民晾晒在阳台外的棉被突然起火,热心邻居发现后赶紧上门提醒却发现家中无人,情急之下便从楼上往下倒水将火浇灭。所幸处置及时,除了棉被烧毁外,无人员伤亡。
经民警调查发现,该起火灾由居住在同幢楼的钱某随手从阳台抛下烟蒂引发,遂将钱某传唤至派出所配合调查。
据钱某交代,他平时有在阳台吸烟的习惯,案发当日由于急着出门,也没注意观察烟蒂是否熄灭,便随手扔了下去,没想到差点酿成大祸。
目前,钱某因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赔偿受害邻居近万元,并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普法君提醒大家
烟头虽小,火患无穷
任何一个未完全熄灭的烟头
都存在致灾风险
编辑 陈曦 审核 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