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双12” 购物狂欢节如约而至,各大电商平台、商家摩拳擦掌,各色促销手段频出,许多消费者也已期待已久,将心仪的商品早早地放入了购物车。然而,有不法商家也盯上了这场消费盛宴,刷单,虚构好评,虚假口碑营销,为吸引消费者关注和购买,他们可谓“花样百出”。
为警示商家,规范网络交易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刷单炒信”典型案例,请商家引以为戒,请消费者提高警惕。
案例一 深圳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口碑营销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从事的口碑问答维护是一种帮助客户提升正面口碑的商业宣传,其模式是受客户的委托在百度知道、360问答、搜狗问答、知乎、豆瓣等平台发布一问一答或一问多答的问答,该问答主要是当事人委托第三方冒充真实用户的账号发布模拟真实用户体验的内容。经调查,截至案发时,当事人共与92个客户签订了包含问答维护类内容的《产品服务购买合同》,发布有虚假或引人误解内容的问答共7355组,对应的问答服务金额共399966.02元。另外,当事人还存在虚假宣传其拥有美容职业培训师资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50万元。
案例二 深圳某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组织虚假宣传案
经调查,当事人作为一家品牌推广公司,向其客户提供“问答提交”和“达人种草”服务,冒充真实消费者的身份在百度知道、知乎等问答平台组织自问自答,在小红书平台发布内容虚假的“种草笔记”,以达到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口碑营销的目的。当事人还存在对其拥有的媒体资源、服务过的上市公司等做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
案例三 深圳市某传媒有限公司组织发布虚假“种草笔记”案
当事人主要从事品牌营销策划推广业务,在经营过程中安排员工按品牌方的要求在小红书平台发布虚假的产品使用体验,即虚假“种草笔记”,笔记内容为冒充真实消费者的身份,对品牌方的产品和服务给予正面评价,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5万元。
案例四 深圳市某表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委托某营销公司在百度知道、知乎等平台组织第三方通过一问一答的模式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经统计,该营销公司共为当事人在百度知道、知乎、百度贴吧、360问答、头条问答等问答平台发布了220组问答,其中215组问答为假冒消费者身份编写的含有用户主观体验、主观判断内容的用户评价。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
案例五 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刷单炒信虚假宣传案
经调查,当事人在运营其天猫店铺的过程中,为吸引消费者关注和购买,对其所售的商品进行刷单,虚构销售量。当事人通过“拍A发B”模式,即下单不锈钢用品,但实际发货梳子、洁厕灵、香包等产品,共刷单5928单,订单金额共计1304739.1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0万元。
案例六 深圳市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违法案
经查,当事人是一家经营小家电的贸易公司,当事人在某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该平台发布刷单任务。平台接到任务后安排相应的“试客”,到当事人阿里巴巴平台店铺进行下单付款,当事人实际发货的是一些小礼品。确认收货后,平台将当事人充值的款项退回至“试客”账户。截至案发日,当事人通过该平台共发布刷单任务36个,虚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85736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万元。
案例七 深圳市某家私制造公司刷单炒信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在“双11”期间,通过某平台进行虚假交易。当事人登录该平台网站联系客服要求刷单,该平台安排刷手到当事人天猫店铺下单并垫付商品费用,刷手下单付款后,该平台上的客服会通知当事人该订单为刷单订单,当事人针对这些刷单订单联系快递公司发空包裹,刷手确认收货后,当事人通过银行转账把刷单总费用退回给该平台,完成刷单。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万元。
案例八 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与价格欺诈案
当事人是一家以网上商城、电子商务等为主营业务的互联网销售公司,通过其开发运营的“XX购”APP 平台对外销售各类商品。经调查,当事人通过虚构商品的销售数、评价数、库存数等,欺骗、误导消费者。同时,在“XX 购”APP的商品销售页面上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标价诱导他人交易。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以及《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以及《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共处罚款25万元。
(原标题《刷单,虚构好评……“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发布》)
编辑 黄力雯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周梦璇 三审 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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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级大风航拍邂逅深圳西部绝美日落盛景 4月22日,哪怕面临着5级大风的挑战,我依旧无畏前行,用航拍镜头捕捉了深圳西部那震撼人心的日落景象。画面中,广深沿江高速宛如一条蜿蜒的丝带,串联起城市与大海的脉络,在余晖的映照下闪烁着金色的光芒。不远处,无垠的大海与天空相融,波光粼粼,尽显辽阔与深邃。而画面右侧,机场上飞机起起落落,仿佛穿梭于天地之间,为这幅美丽的画卷增添了灵动的气息。每一个瞬间都凝聚着大自然与城市的和谐之美,希望这份独特的视觉盛宴能带给你心灵的触动。 据悉,4月23一25日广东省将迎来汛期首场暴雨过程。25日深圳(含深汕)将出现局部暴雨伴强对流天气过程。#读特小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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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读特小记者小试身手!亲手制作香甜南瓜饼 今天,我这个读特小记者化身“小小厨师”,在厨房里完成了一次超有趣的挑战——亲手制作南瓜饼! 我先和妈妈一起挑选了圆圆的南瓜,把它洗干净、削皮、切块,再放进锅里蒸熟。看着南瓜在锅里慢慢变得软软的,我心里可期待啦!南瓜蒸熟后,我用勺子把它压成泥,加入香香的糯米粉、甜甜的白糖,揉成面团。面团软软的,摸起来可舒服了!接着,我把面团分成一个个小团,压扁,还在上面按出了漂亮的小花图案。最后,把做好的南瓜饼放进锅里煎至两面金黄,不一会儿,厨房就飘满了甜甜的香味! 咬一口自己做的南瓜饼,又软又糯,甜丝丝的,比买的还好吃!这次制作南瓜饼的经历太有意思啦,我不仅学会了新本领,还体会到了动手的快乐!以后我还要尝试做更多美味的食物,和大家分享我的“美食小成就”!#读特小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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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腾影视😁😁😁😁
《滩涂上的翡翠森林》 #读特小记者# 在深圳的怀抱中 有一片神奇的红树林 宛如绿色的梦境,静谧而安详 高大的树木,肩并肩 撑起一片绿色的天穹 叶子在风中,轻轻吟唱 诉说着古老而新奇的故事 阳光洒落,金色的光线 穿过枝叶的间隙 在地上描绘出,奇妙的图案 那是光与影的交响 海边,海浪轻拍沙滩 如同温柔的摇篮曲 红树林矗立于此,坚定不移 守护着这片美丽的天地 在这片绿洲,自然的奇迹 白鹭翩跹,海鸥翱翔 在蔚蓝天空下自由地歌唱 我深爱着这片深圳的红树林 它是大自然赋予的宝贵礼物 蕴藏着快乐,蕴藏着美好 在我心中,永远璀璨夺目
#读特小记者#今天我来到深圳大剧院欣赏了深圳原创舞剧《咏春》。这场舞剧太精彩啦,像一阵旋风,把我卷进了一个充满侠义与梦想的世界。 一开场,舞台上的场景就像电影里的老香港,街道、店铺都很逼真。灯光一亮,演员们登场,他们的动作又快又有力,一招一式,看得我眼睛都不敢眨。我最喜欢的是叶问和其他门派掌门比武的片段,叶问的咏春拳,一会儿像流水一样流畅,一会儿又像闪电一样迅猛。其他掌门的螳螂拳、八卦掌、八极拳和太极拳也各有特色,螳螂拳的动作像螳螂捕猎,又快又狠;八卦掌的脚步轻盈,转来转去;八极拳刚猛有力,每一下都像是能把空气打碎;太极拳则慢悠悠的,却感觉蕴含着巨大的力量。他们的对决,就像一场激烈的战争,看得我热血沸腾,忍不住和观众们一起鼓掌叫好。 除了精彩的武术动作,这部舞剧还有很感人的地方。叶问的妻子生病了,叶问不得不离开她去打拼,他们离别的场景,让我心里酸酸的。还有猪肉荣为了保护叶问,勇敢地挡下了坏人的枪,叶问抱着他痛哭的画面,让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从这些情节里,我看到了叶问的无奈和悲伤,也看到了他们之间深厚的友情。 舞剧里还有一条关于电影剧组的故事线,虽然一开始我有点不太明白,但是看到后面,我发现这条线和叶问的故事紧紧联系在一起。剧组的人虽然遇到了很多困难,但是他们没有放弃,一直努力坚持,这种精神和叶问练武、开武馆的坚持是一样的。这让我明白,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梦想,还要有坚持下去的勇气。 看完《咏春》,我对中国武术有了更深的了解,也更喜欢传统文化了。我不仅看到了精彩的舞蹈和武术,还学到了很多道理,比如要勇敢、善良,要珍惜身边的人,要坚持自己的梦想。我以后也要像叶问一样,做一个有正义感、有担当的人,为了自己的梦想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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