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雇水军、傍大牌……深圳将严查这7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深圳法宣号
2022-06-11 09:15

近期,一年一度的618电商大促如火如荼。相信不少“买买买党”们早已准备好将自己喜欢的商品收入囊中。

但与此同时,也有些不良商家,伺机待发、蠢蠢欲动!

比如

想到这些可能出现的情况,普法君刚要点击下单的手都开始颤抖,这时候,传来了一声……

执法行动紧盯各大领域

为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持续加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

普法君了解到此次的执法行动将聚焦在防疫物资、保健市场、医疗美容、教育培训、电子商务、直播带货、医药购销、数据交易等重点领域。

同时,关注的节点也不仅限于,近期的618电商大促。本次的执法行动将在儿童节、重阳节等重要节日以及开学季、年底购物季等时间节点开展。

重点查处七类不正当竞争行为

重点来了,本次执法行动深圳将重点严查以下七类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仿冒混淆行为

对于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注册商标、企业名称、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APP名称、网页、图标等行为,以及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恶意混淆、攀附他人商业标识的违法行为,本次执法行动将重点查处。

二、商业贿赂行为

行动将重点查处经营者利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互联网平台管理者、工作人员等为其组织促销、广告发布、在搜索上提供流量倾斜、违规处理消费者对商家的侵权投诉等行为。

同时,重点查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代理人,以任何名义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三、虚假宣传行为

此次执法行动将紧盯各项通过网站、自媒体、网红直播带货、微博话题营销、平台推荐、网络软文等方式开展虚假宣传或组织专业团队、利用专门软件工具“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行为。

四、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本次行动还将重点查处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五、商业诋毁行为

对于同行业竞争者通过雇佣专业“水军”“黑公关”等编造、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发表负面评价和恶意“灌水”等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行为。

六、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此次,深圳市将重点查处促销信息不明确、采用欺骗性的手段开展有奖销售活动、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超过五万元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七、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最后,本次执法行动将重点查处利用技术手段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插入链接、强制跳转、劫持流量、恶意屏蔽、恶意不兼容,以及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看到这里,可能会有些市民朋友提问。如果那些商家不听劝,选择“富贵险中求”怎么办?那普法君只能“恭喜”他们了。届时,他们将被作为经典案例被曝光,被全市人民知晓他们的所作所为。在这里普法君向各位市民朋友倡导,如发现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线索,请立即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经查实,我们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其依法进行处理!

同时,普法君也要劝告各位商家

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毕竟,没有哪家企业想通过

被曝光的方式“扬名立万”

不是么?

编辑 刘荣 审核 刘杰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