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函 药品零售企业要守法经营不能哄抬价格
深圳特区报记者 易东 文/图
2022-12-07 22:02

为保障人民群众购药便利和用药安全,规范全市药品流通领域经营行为,12月7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保供稳价提醒告诫会。深圳市药品零售流通行业协会、深圳市医药商业协会代表,国大药行、海王星辰、南北药行等42家企业代表现场参会,另有300家单位通过腾讯会议线上参会。

会上,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从价格行为规范、日常经营行为规范、违法典型案例等方面,向与会企业进行了合规经营宣讲和提醒告诫。一是提醒全市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和网络交易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配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做好当前形势下医药用品——尤其是感冒类、退热类药品和抗原试剂盒、家用制氧机等药品和医疗器械保供稳价工作。网络交易平台要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测管控,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保存有关信息记录,依法承担起相应义务和责任。二是提醒告诫相关企业切实规范价格行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三是提醒相关企业切实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药品经营活动,确保药品来源可溯、储运可控、去向可查、质量安全。

除了组织召开提醒告诫会,近期市市场监管局还采取多项举措,着力规范药品流通领域经营行为。如强化药品价格监测预警,在全市32个药店设立价格监测点,每天对连花清瘟、板蓝根、感冒灵等药品,以及口罩、抗原试剂盒等防疫用品的售价进行密切监测,一旦发现价格异常变化的,立即跟进核实;组织各辖区局对各零售药店连花清瘟、各类退烧药、感冒药近期价格情况加大检查力度,并密切关注群众的投诉举报和网络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等。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市市场稽查局局长洪隽在会上表示,接下来,市市场监管局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针对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规范药品流通领域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或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药店,将采取约谈、责令改正、警告等措施,督促限期改正;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查处;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深圳感冒类药物供应充足,希望市民朋友科学合理按需购药,避免因集中抢购和大量囤药造成药物紧缺。另外,在使用药品时要严格按照医嘱或说明书,注意用药安全。如果发现药店相关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热线进行举报。

(原标题《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函  药品零售企业要守法经营不能哄抬价格》)

见习编辑 钟诗婷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范锦桦 三审 范京蓉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易东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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