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学校食堂禁用、慎用这些食品
深圳特区报记者 易东
2022-04-07 15:46

随着深圳疫情形势平稳向好,4月8日起,深圳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要陆续返校。

那么如何保障学子们饮食安全呢,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提醒,学校食堂要禁用、慎用如下食品。

要禁用的食品发芽的土豆,鲜黄花菜,四季豆,野生蘑菇,河鲀鱼,织纹螺,浸泡时间过长而变质的木耳、银耳或米面制品,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等其他散装食品,含铝膨松剂、人工着色剂以及含铝面制品、含人工着色剂的肉制品和调味品。另外还禁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防腐剂、乳化剂、稳定剂等餐饮环节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建议:木耳、米粉等宜即泡即吃,用冷水泡1-2小时且一般不超过4小时,用热水泡需适当缩短时间;泡发过的木耳如果吃不完,应放冰箱冷藏且不能超过24小时。

另外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还发布了学校食堂禁止供应食品品种,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的学生食堂不得制售生食类、冷食类(不含水果)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外购散装熟食肉制品。采用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如沙拉、寿司等)、生食类食品(如刺身)、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常见慎用食品有贝类(贻贝、扇贝、蛤蛎、牡蛎、生蚝、蛏子等);扁豆、豇豆、芸豆、蚕豆;易引起组胺中毒的青皮红肉的海产鱼类(鲐鱼、青条鱼、秋刀鱼、金枪鱼、沙丁鱼等);易残留有毒有害物质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猪肺、猪肝、猪心等动物内脏器官。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强调:豆浆因出现“假沸”现象易引起食物中毒。烹饪时必须确保烧熟煮透;使用鸡蛋前,应清洗干净蛋的外壳,必要时消毒外壳。烹饪时必须确保烧熟煮透。不得提供以生鸡蛋为原料且不经彻底加热处理的三文治、沙拉等食品。

(原标题《警惕!这些食品学校食堂禁用、慎用!》)

见习编辑 饶欢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关越 郑蔚珩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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