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特别国债来了!广东将收504亿元,其中深圳138亿元
读特记者 姚嘉莉
2020-07-29 17:18

记者29日从正在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获悉,根据2020年省级财政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本次广东地区新增的政府债务限额848亿元。此外,财政部下达我省抗疫特别国债总额为504亿元,其中广东地区366亿元、深圳138亿元。

本次广东地区新增的政府债务限额848亿元

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戴运龙表示,财政部共下达我省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516亿元,其中:广东地区3034亿元,包括一般债务限额40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74.8亿元、外债转贷28.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631亿元;深圳市482亿元。本次广东地区新增的政府债务限额848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64亿元列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需相应调整经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初预算;专项债务限额684亿元列入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需相应调整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调整预算。

根据调整方案,广东地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819.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35.8亿元,专项债券684亿元。一般债券分配充分考虑我省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主要用于支持财力薄弱地区;专项债券分配综合考虑债务风险情况和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支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要求,加大对重点地区和重大项目支持力度。

广东地区新增外债转贷28.2亿元。财政部下达广东地区由地方政府承担偿债责任的国际金融组织借款28.2亿元,其中,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贷款21亿元、其他外贷7.2亿元。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贷款专门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结合疫情防控支出需要分配,其他外贷根据与财政部签订的贷款协议及用款需要分配。

抗疫特别国债用于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

我国将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广东占多少?怎么花?记者从调整方案中看到,财政部下达我省抗疫特别国债504亿元,其中广东地区366亿元、深圳138亿元。

抗疫特别国债用于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不计入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和风险指标,利息由中央全额负担,本金由地方分年偿还。广东地区366亿元全部转移支付市县使用,列“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支出”。

按财政部规定,抗疫特别国债可预留不高于20%的资金用于后续解决基层特殊困难,广东地区拟按总额366亿元的20%预留73亿元,本次先行分配293亿元,统筹兼顾“一核”建设需求和“一带一区”偿还能力,支持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

(深圳商报供稿)

编辑 李耿光


(作者:读特记者 姚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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