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东莞开展规范宠物诊疗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2022-11-26 09:12

近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城市开展规范宠物诊疗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在全国20个动物诊疗机构数量超过200家的城市开展规范宠物诊疗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广东在广州、深圳、东莞3市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显示,近年来,部分大城市宠物诊疗发展迅速,在方便城市宠物看病、防范动物疫病传播、支撑宠物经济兴起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一些宠物诊疗机构存在标价不明、过度诊疗、价高质低等诊疗行为不规范问题,宠物诊疗从业人员专业化、机构管理制度化水平需要同步提升。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北京、天津、上海、重庆,以及沈阳、长春、南京、无锡、苏州、杭州、宁波、合肥、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东莞、成都、西安等20个城市,将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宠物诊疗监管协作机制,提升宠物诊疗规范化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有效防范风险、有力维护市场秩序的动态监管模式,完善科学定价、价格合理、明码标价的价格管理制度。

《通知》指出,加强宠物诊疗机构许可管理、兽医人员备案管理以及基础信息管理,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许可从事宠物诊疗活动、诊疗活动超出核定范围、变更从业地点未重新办证,以及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动物诊疗许可证等情况。同时,强化诊疗行为监管,督促从业主体落实动物疫病防控、病历处方、兽药使用、诊疗服务价格监管等要求。并且,强化法律制度宣贯,采取有效方式加强法律规章的宣传贯彻,增强从业人员依法防控动物疫病、守法从事宠物诊疗的意识。

根据《通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阶段为2022年11月30日前;集中行动阶段为 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前;巩固提升阶段为2023年5月1日至5日20日。其要求,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推广规范开展宠物诊疗的好经验做法,引导相关主体规范从业;对12345、12315等渠道相关线索做到接诉即办,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支持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参与监督宠物诊疗活动。

(原标题《广州深圳东莞开展规范宠物诊疗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编辑 李斌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桂桐 三审 余晓泽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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