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上午,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依法治区办主任张华伟主持召开光明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专题会议,副区长彭颖、副区长周柏新、一级调研员曾庆华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司法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关于8月17日光明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会议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会议指出,光明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启动一年以来,各单位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推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推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全面依法治区水平的重要举措,接下来,各单位要对区委区政府交办事项进行再梳理再落实,以绣花针功夫、钉钉子精神,把工作做深做细做精,继续形成一批阶段性成果,交出新的满意答卷。
会议要求,一是要全面落实全链条管理工作。加快修改印发《光明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475项场景式综合巡查清单》,厘清街道网格队伍和街道执法队伍职责边界,并结合案件发生率、社会危害性等综合评估执法事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着力构建权责统一、衔接紧密、高效运转的“巡纠治”全链条模式。压实规划土地监察领域强制执行主体责任,出台工作指引,确保强制执行事项衔接到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贯彻执行清单制、责任化有关要求,并全力配合做好开展强制执行具体实施工作。
二是要全面规范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加快推进《光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网格队伍培训工作方案》落地执行,做好培训效果评估。加强小散工程、林业管理等领域行业培训指导,形成区街协同联动、齐管共抓的工作格局。强化执法人员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指南及常用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汇编等学习,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案卷评查、组织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执法监督活动,提高执法质效。梳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廉政风险点,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督问效。
三是要全面减轻基层执法负担。完成行政执法系统分级部署,以科技赋能行政执法。研究制定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简易案件处理机制,提升办案质效。出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联合考核机制,对上级没有强制要求的考核项目,原则不纳入考核或予以合并。按照“人随事走、费随事转”原则,研究执法人员下沉事宜,进一步夯实基层力量。
四是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工作推进会,总结回顾工作,明确下一阶段思路和重点。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加快组织光明区行政执法证考试,充实基层执法力量。保障配备不少于2名符合条件的在编法制审核人员以及多名辅助法制审核人员,形成法制审核“2+N”模式。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纳入法治光明考核事项,持续跟踪问效,推动光明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再上新台阶。
编辑 姚静霞 二审 谭凤希 三审 朱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