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深圳这样做
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2022-11-06 23:42

近日,深圳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远翔做客2022年深圳市政府门户网站“深圳政府在线”第五期“政民通”在线访谈直播间,围绕“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深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展开了线上交流,同时现场回答网友提问。

吴远翔介绍,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后,未成年保护对象范围由原来的困境儿童扩大到全体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保护的内容从对困境儿童的生活、教育、医疗、安全等基本保障拓展到针对全体未成年人的六大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

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强化和明确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包括监护职责、加强价值引领和教育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的职责,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的权利等。

吴远翔提醒,如果发现有未成年人权益遭受侵害,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求助:一个是拨打深圳未成年人保护热线12345转6,24小时受理、转介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受理范围包括: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线索;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疏导、情绪抚慰等服务;帮扶转介服务;未成年人生活困难求助受理;其他涉及民政部门职责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情形。另一个途径是拨打110报警电话,向公安部门报告。

吴远翔还介绍,深圳为户籍内困境儿童提供基本生活费补贴。目前,深圳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454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参照执行。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自身或父母一方重残重病困境儿童,参照孤儿的一定比例补差发放。以上保障对象年满18周岁后仍在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就读的,可继续获得该项保障。深圳市户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自身或父母一方重残重病困境儿童,可直接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非户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在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街道将通过“跨省通办”帮助其向户籍地提交申请材料。

此外,孤儿年满18周岁后仍在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就读的,可继续领取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同时,除按政策享受的国家教育资助外,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金(每生每年1万元)。

吴远翔表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照料、教育、保护和监督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未来将紧紧围绕“双区”建设、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城市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完善政策制度,强化支持保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给孩子们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成长环境,为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标题《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深圳这样做》)

见习编辑 葛墨含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桂桐 三审 王越胜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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