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近日印发了《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现代物流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根据《细则》,现代物流业领域资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企业申报、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绩效评价”制度,包含市重点物流企业贴息资助项目、智能快件箱资助项目、运输结构调整资助项目、冷链物流发展资助项目、物博会展位费资助项目、深圳市政府批准的其他项目,年资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275亿元(不包括本细则出台前,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补贴项目),在不超出年资助总额的前提下,各资助项目间金额可调剂使用,对超出的单个项目内各资助对象按比例予以分配。
企业如何申报上述资助项目,项目又如何进行审核呢?申请企业根据申报指南要求,通过政务服务系统在线申报,或将申报材料提交至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申报项目受理、审核和资金发放工作,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数据认定及复核工作。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对审核结果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资助单位名称及资助金额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未有异议的,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市财政局预算批复,拨付相应资助资金。
《细则》中规定了资助资金不予扶持的情形。一是相同内容的项目已经获得其他深圳市级财政性专项资金资助或奖励的;二是考核年度内企业有较大及以上经营性道路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三是被中国信用网、信用中国(广东)、深圳信用网等公共信用机构披露,依法依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市场主体,依法应实行失信惩戒的;四是企业存在谎报、瞒报及提供虚假信息行为的;五是企业拒绝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审计局等单位就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的。
(原标题《现代物流业领域资助资金年资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275亿元 各资助项目间金额在不超出年资助总额的前提下可调剂使》)
见习编辑 钟诗婷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桂桐 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