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预算、法律、履职监督 坪山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

读特记者 杨涛
2020-07-24 11:47
摘要

​7月22日,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新华主持召开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7月22日,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新华主持召开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会议批准了《2020年区级年度政府投资计划总规模调整方案》《坪山区2020年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深圳市坪山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深圳市坪山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民政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访局2019年工作情况的评议意见。会议还审议了有关工作议案和人事议案。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监督。积极介入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对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审查监督,扎实开展街道“参与式”预算监督;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监督,加大对重点支出预算执行和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促进区政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强事后监督,充分运用联动监督机制,加大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力度,推动强化追责问责,提高支出绩效。

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密切跟踪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督促区政府有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动法律实施,重点加强《民法典》的宣传普及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宣传普及民法典、推动民法典实施中的作用,更好推进法治国家建设,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要进一步加强履职监督。深化履职监督改革,完善任后履职监督机制,推动履职评议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相结合,评议结果与行使人事任免权相结合,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密切关注区政府部门工作动态,科学评判被评议对象的履职成效,不断提高履职监督的质量和水平。

(来源:深圳新闻网)

编辑 姚静霞

(作者:读特记者 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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