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6连涨!人均上调5% ,7月底前发放到位

读特记者 许娇蛟 通讯员 陈头法
2020-07-23 19:52
摘要

这是深圳市自 2005 年以来连续第 16 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继 2016 年之后连续第 5 年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水平按照 2019 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 5% 左右确定,市社保局将于 7 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7 月 23 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经深圳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 2020 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深人社发〔2020〕40 号),确定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我市自 2005 年以来连续第 16 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继 2016 年之后连续第 5 年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水平按照 2019 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 5% 左右确定,市社保局将于 7 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据悉,本次养老金调整受益人群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 以及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首次在我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后,我市将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调整"三结合"的方式调整,以更好满足退休人员预期。

其中,定额调整额度为每人每月定额加发 60 元。

挂钩调整内容有两方面,包括与本人养老金挂钩和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市人社局表示,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 2.2% 加发。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 1 年(不满 1 年的按 1 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增加 1 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 15 年的退休人员,超过 15 年的缴费年限,每满 1 年(不满 1 年的按 1 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 1 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 15 元的,按 15 元发放。

此外,倾斜调整主要针对两类人群,包括高龄人员和企业军转干部。对符合本次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高龄人员按年龄分六个档次进行倾斜调整。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含当日)年满 70 周岁不满 75 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 60 元,全年 720 元;年满 75 周岁不满 80 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 110 元,全年 1320 元;年满 80 周岁不满 85 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 170 元,全年 2040 元;年满 85 周岁不满 90 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 220 元,全年 2640 元;年满 90 周岁不满 100 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 350 元,全年 4200 元;年满 100 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 600 元,全年 7200 元。对上述高龄人员倾斜增加的养老金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对企业军转干部来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调整后,仍未达到本次调整后的我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本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发放。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庄思嘉

(作者:读特记者 许娇蛟 通讯员 陈头法)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