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2 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消息称,将于 7 月 23 日 18 时起向在高考报名系统绑定手机的考生推送成绩;18 时 30 分起,考生可通过省考试院官微小程序和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查询成绩。7 月 29 日 9 时起,考生可以通过省考试院官微或粤省事小程序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证书。
考生获得高考成绩后,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 7 月 24 日 17 时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按复查科目填写《考生申请复查普通高考各科目成绩登记表》。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 考试中心 ) 于 7 月 25 日 11 时前登录普通高考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pgzb/),选择考务管理菜单栏下的普高统考成绩复查功能,按要求录入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登录系统的用户账号、密码与高考报名系统使用的账号、密码相同。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 考试中心 ) 须组织专人负责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及时按网上录入的要求录入考生查分申请信息。省教育考试院将于 7 月 26-27 日组织专人进行复查。
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省考试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直接发送给本人,同时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 考试中心 ) 通知考生本人。复查后,分数无误的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将反馈给各地市招生办公室 ( 考试中心 ) ,由各地市通知考生。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方式查询,申请查分的考生可于 7 月 28 日 8 时起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 "综合查询"栏目查询复查结果。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冯进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