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藿香正气水等多种常用药!这2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通讯员 粤药监
2022-08-31 15:34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2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等7家机构检验,9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涉及沉香化滞丸、藿香正气水、菊花等多种常用药。据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具体情况如下:

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原太原制药厂)生产的2批次二羟丙茶碱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可见异物。

经吉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河北扁鹊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沉香化滞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装量差异。

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四川天府康达药业集团府庆制药有限公司、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藿香正气水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甲醇量。

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龙泽熊胆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生物限度。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盐城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菊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禁用农药残留量。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云南健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茜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鉴别;标示为桂林中南(亳州)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茜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鉴别、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浸出物。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桂林中南(亳州)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紫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标示为郑州瑞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6批次紫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原标题《涉及藿香正气水等多种常用药!这2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见习编辑 秦涵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郑蔚珩 高原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 通讯员 粤药监)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