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野生动物违法,沙头街道执法队对2起案件给予行政处罚
深圳特区报记者 彭军 见习记者 华智超 通讯员 李昂凌
2022-07-28 12:22

近日,沙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收到龙岗区检察院发来检察建议书2份,其办理的两起非法收购、售卖野生动物案件,因尚未达到犯罪追诉标准,决定不予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建议执法队对违法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收到建议书后,沙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主动前往检察院调取相关卷宗资料,并通知违法当事人到执法队接受调查询问。经调查,当事人对检察院查明的违法事实予以承认,并积极配合。执法队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依法告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享有的权利。经全面充分调查取证后,执法队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当事人表示其已经意识到行为的危害性,保证今后不再犯。

“生物多样性关系人类福祉,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是保护野生动物的一种重要方式,但并非唯一方式。要实现对野生动物的有效保护,更为重要的是,提高人们的生态保护意识。只有加强人们对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意义的认识,才能从根源上根治此类违法行为。保护野生动物是保护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与自然是命运共同体,构建和谐美丽的生态家园,需要我们同心协力,共同筑牢生态文明保护屏障。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麦苗茵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彭军 见习记者 华智超 通讯员 李昂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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