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跨区政策!佛山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权威解读
佛山日报 邹婷婷
2022-05-09 10:46

经过长时间酝酿,《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以下简称《方案》)于5月6日公布。《方案》总体保持相对稳定,结合上级政策和我市实际,对部分政策进行优化和调整,包括不再允许在统一招生环节开展跨区招生、每位学生可填报志愿从不多于3所调整为不多于2所等。《方案》有效期三年。

“今年的招生报名时间、填报志愿时间以及电脑摇珠派位时间安排基本与去年一致,目前正在抓紧完善招生工作日程表,争取尽快公布。”市教育局表示,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数据共享平台(下称“招生平台”)将于5月中下旬开放,启动2022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报名。

焦点1

统一招生环节不允许跨区招生

根据《方案》,今年起,不再允许在统一招生环节开展跨区招生。不过,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学校,在区内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且在保障住宿条件的前提下,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面向市内区外补录。“需要说明的是,审批机关为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与市直属学校不是一个概念。具体学校名单和补录计划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在补录环节统一公布。”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什么取消统一招生环节跨区招生?该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区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此外,该调整更有利于统筹区域内公民办义务教育学位,优化公民办义务教育结构,落实义务教育“以区为主”管理体制和“公民同招”政策,推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方案》强调,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招生平台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政策性直招、特殊人才子女直招、就近入学直招、一贯制培养直升、统一招生、补录等全部通过平台招生。学校补录时,也只能从在招生平台已报名但未被录取的学生中补录。招生实行一次报名分阶段录取,无论属于哪类招生对象,只要有意向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包括补录),都必须在规定的统一报名时间,在招生平台报名。

焦点2

延续去年有关直升政策

为有序衔接新旧政策、平稳过渡,今年将延续去年有关直升政策。市教育局表示,直升总原则是一贯制学校,具有本校小学学段连续六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按直升招生计划首先进行直升录取或摇号录取。针对不同情况的一贯制学校及其在校生,以2021年3月31日作为时间节点分类施策。

具体界定为:2021年3月31日(不含)后新设立或合并的一贯制学校,纳入招生平台招生后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具有直升资格;而对于在2021年3月31日(含)前设立或变更的一贯制学校就读,且在此日期前已具有该校学籍的学生,其毕业时具有该校直升资格。这意味着,对于在2021年3月31日(不含)后新设立或合并的一贯制学校,该日期前已在读的学生及该日期后通过插班转学的学生,均不具有直升资格。

根据《方案》,直招对象均需在招生平台上报名,且必须按照学籍信息填报报名信息。符合直升资格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同时填报本校直升志愿、普通招生志愿,其中普通招生志愿(含本校非直升志愿和本区其他学校志愿)可填报不多于2个;也可不选报普通招生志愿,只选报本校直升志愿;也可放弃本校直升志愿,填报区内其他学校志愿。选报本校校内直升志愿的学生,首先参加本校直升录取,如被录取,其它志愿自动失效,如未被录取,按已填报其他志愿参加录取。

焦点3

可填报志愿调整为最多2所

在填报志愿方面,考虑到不再允许统一招生环节开展跨区招生、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含市属华英学校)等因素,为进一步提高现有学位资源的有效利用率、避免学位浪费、提高学生中签率,今年的统一招生环节,每名学生可填报志愿从不多于3所调整为不多于2 所。

其中,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同时被多校录取的,由招生平台自动确认入读志愿排前的学校。市教育局提醒,凡已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补录,家长填报志愿时必须慎重,务必根据入读意愿按顺序填报志愿。

市教育局还提醒,只要获得录取资格,不论去或不去该学校注册,都不能参加补录。家长在填报志愿时,应充分了解意向学校的招生计划、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经仔细对比考虑后,按照意愿顺序填报志愿。

摇号没中怎么办?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招生平台公布名单,各学校在招生平台进行补录。已在招生平台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在直招、直升和统一招生阶段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或不符合普通招生资格未填报志愿的学生,自行联系学校实行补录。

此外,根据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各地不再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已批准筹设除外)。原针对招生启动后至当年8月15日(含)前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校征集志愿录取环节,已无现实需要。因此,《方案》统一删除了征集志愿相关表述。

焦点问答

问:民办学校的意向报名通道、提前录取承诺有效吗?

答:学校提前录取或提前承诺录取无效。有部分民办学校提前在线上或线下开设意向报名通道,目的是对有意向报读的学生数量、分布、家庭情况等进行前期摸排,方便学校开展更精准的招生服务。

严禁学校利用违规技术手段和提前承诺录取、补录过程等“掐尖”或变相“掐尖”招生。学校要严格控制办学规模,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超规模、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不得隐瞒招生计划,不得在正常招生后通过扩班或增加班额中途招生。

问:如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还能读公办学校吗?

答:我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平行报名、分别录取、选择多元、家长自愿”原则开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同时申请公办、民办学校学位。由于公办、民办学校招生为平行进行、分别录取,届时录取结果可由家长自愿选择,最终入学确认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因公办学位报名时间比民办学位早,需要申请公办学位的新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因为错过报名而导致学位无法安置等情况,家长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问:同一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子女想与已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入读的其他子女入读同一所学校,应该怎么办?

答:学校补录应当优先照顾兄弟姐妹入读同一所学校。建议家长在填报志愿时,将该学校志愿作为第一志愿。如果摇中,则顺利入读同一所学校;如果未摇中,家长要积极联系该学校,申请该学校的补录。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填报志愿时填报了其他学校志愿且被摇中,则不能参加补录;如果填报志愿时未将该学校志愿作为第一志愿,又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则不作为优先补录对象。

文/佛山日报记者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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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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