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决定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试点地区为五省份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2022-04-29 17:21
摘要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决定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向普惠养老机构提供优惠贷款,降低养老机构融资成本。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决定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向普惠养老机构提供优惠贷款,降低养老机构融资成本。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额度为400亿元,利率为1.75%,期限1年,可展期两次,按照金融机构发放符合要求的贷款本金等额提供资金支持。试点金融机构为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共7家全国性大型银行。试点地区为浙江、江苏、河南、河北、江西等五个省份。

(原标题《 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决定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 支持增加普惠养老服务供给》)

见习编辑 欧阳晨煜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党毅浩 范锦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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