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印发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创新打造电子印章市场化服务模式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刘良龙
2022-04-25 23:44

4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办法》进行解读。《办法》的创新亮点体现在:建立健全广东省电子印章管理制度体系,制定适用全省范围电子印章的管理办法,创新打造电子印章市场化服务模式。

《办法》明确,按照统一电子印章标准规范,由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筹建设全省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等的电子印章系统提供统一服务,由省公安厅负责本省范围内社会组织、企业单位、个体工商及其他组织电子印章的规范管理,推动实现电子印章的互信互认,减少重复投资。

在创新打造电子印章市场化服务模式方面,《办法》明确,由政府部门统筹规划,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社会力量按照国家、省有关标准规范建立电子印章系统,采用市场化原则为本省社会组织、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提供电子印章服务,创新解决全省超1500万各类市场主体电子印章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按国家、省有关标准规范建设电子印章系统,为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组织、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免费制发电子印章;制发的电子印章按规范向公安机关备案,确保电子印章唯一性和合规性,保障企业群众权益。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办法》的出台背景:2019年4月,《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令第716号)公布,明确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同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启动电子印章应用工作,并在广东试点。根据工作安排,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认真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电子印章试点工作。目前,电子印章已在全省广泛应用,累计制发政府部门电子印章超6万枚,提供签章服务超15亿次,有力支撑了公文办理、证照签发、企业开办、不动产交易、投资审核、高校毕业生报到等一批高频场景的全程网办。电子印章是基于可信密码技术生成身份标识,以电子数据图形表现的印章,并不是实物印章的电子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相比实物印章,加盖电子印章可以有效实现电子证照和电子文件防伪造、防篡改,大幅提升政府部门行政效率和群众企业办事效率,对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强调,电子印章是数字化发展的重要支撑,规范和加强电子印章管理势在必行。本《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建立健全广东省电子印章管理体系,对规范电子印章管理,加快推进电子印章应用,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将发挥更强的支撑作用。一方面公职人员在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时使用电子印章代替实物印章,实现秒级盖章,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件可以跨部门互认,减少繁重的纸质版档案整理归档,节约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和基层政务服务便利性;另一方面企业、群众在手机上或电脑上提交加盖电子印章的政务服务办理材料,无需提供纸质盖章材料,可减少在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来回跑动次数,有效降低企业、群众办事成本,提升办事效率,增强获得感。《办法》还有助于进一步拓展电子印章使用范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进电子印章在商事登记、看病就医、房产交易等方面的应用,鼓励引导在金融服务、电子合同签署等场景加强电子印章应用,为电子印章的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的应用构建了良好的制度机制。

(原标题《广东印发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创新打造电子印章市场化服务模式》)

编辑 采访-黄泽霖审读 吴剑林审核 新闻网-曹亮,编辑-关越(客户端)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刘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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