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朋友圈“羡慕别人工资按时发”被开除?后续来了!
广东普法
2022-04-25 21:33

“我真羡慕人家按时发工资”

因在朋友圈这样的发言

河南的张女士被公司辞退

张女士称

同事因评论了这条朋友圈也被开除

涉事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称

当事员工被开除的真正原因是

当事员工专业水平没达标

不服从公司管理

顶撞管理层

对此,当事人表示

自己有护士资格证

并在其他医院工作过五六年

不认可公司“专业水平不合格”的说法

经核实

当事员工处于试用期阶段

据一位自称涉事单位的负责人

回应称:确实存在这样的事

领导刷到朋友圈内容

觉得员工没有集体性和凝聚力

拖欠工资属于公司正常现象

23日夜间,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睢县康梦园医养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开除员工一事调查与处理情况的通报》:

2022年4月21日15时,张某、彭某到睢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被睢县康梦园医养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开除,睢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介入调查。

经查,张某、彭某自2022年2月19日到睢县康梦园医养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入职,该公司未依法与张某、彭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开除两人时已将工资进行结算。

在调查取证后,22日13时,睢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依法限期支付张某、彭某自入职起的经济赔偿金。该公司已于22日15时将两人经济赔偿金支付到位,监察大队将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感谢社会各界对睢县劳动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举一反三,对县内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依法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Q

企业是否违法?

A

用人单位如仅因员工发朋友圈而辞退员工,这一行为涉嫌违法,因为两人的行为并不构成劳动合同解除的行为。

Q

因员工专业水平问题辞退员工,企业该怎么做?

A

用人单位如因员工专业水平问题辞退员工,需要提供合同和员工不符合职业需求的证据。

Q

工资没有按时发放,算不算是拖欠工资?

A

没有按时发放工资就是拖欠工资的一种情况,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涉嫌违法。《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Q

试用期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A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编辑 刘荣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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