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纯电动”或成为珠海网约车经营准入门槛
观海融媒
2022-04-16 14:47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日前发布《珠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意见稿》将“纯电动乘用车”列为网约车经营必须满足的条件之一。5月11日前,市民可反馈相关建议。

《珠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已于2020年印发。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本轮修订基于最新法规和珠海实际而开展。《意见稿》第十七条明确,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在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7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车辆轴距不小于2550毫米”的要求。相比已印发执行的版本,删去了燃油(气)乘用车、气电混合动力乘用车的相关内容,意味着若该条款修订完成,新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须为“纯电动”,否则无法从事经营活动。

《意见稿》还删去原规定中“法律责任”章节。市交通运输局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等已对相关经营参与者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可参照执行。此外《意见稿》对原规定中“网约车平台公司”章节里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意见稿》可在该局官网查阅。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jtjxzw@zhuhai.gov.cn)、邮递(香洲区梅华西路62号交通大楼,信封标注“网约车规定修改意见”)等方式提出建议和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3月,市交通运输局已对网约车经营发布风险预警。预警信息提到,截至3月,珠海办证网约车数量已近7500辆。统计测算,2021年下半年,珠海网约车日均营运流水等行业经营指标较2020年下跌约15%,说明珠海网约出租车数量已经饱和,行业景气情况逼近警戒红线。预警信息提醒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与汽车租赁公司等网约车运力加盟商签订租车合同时,应认真阅读与确认合同条款,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确需租车的建议选择租赁时长较短的方案,降低运营风险,切勿选择“以租代购”等高风险用车方案。

(原标题《征求意见!“纯电动”或成为珠海网约车经营准入门槛 》)

编辑 编辑-高原(客户端)审读 吴剑林审核 编辑-郑蔚珩(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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