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2-04-12 23:14
摘要

标准规定,电子烟雾化物中的烟碱浓度不应高于20mg/g,烟碱总量不应高于200mg。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批准发布《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标准规定,电子烟雾化物中的烟碱浓度不应高于20mg/g,烟碱总量不应高于200mg。对雾化物杂质和污染物中如重金属、砷等进行了限量要求。明确了雾化物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和最大使用量。并要求电子烟烟具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

(原标题《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编辑 编辑-黄力雯(客户端)审读 吴剑林审核 党毅浩,新闻网-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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