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男子殴打孕妻,法院裁定其搬离双方共同住所并发保护令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陈一榕 黄湘
2022-03-30 23:43
摘要

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发布一则典型的“妻子孕期遭丈夫家暴”案例。该院提醒,家门背后不是法外之地,市民遇到家暴需勇敢发声。

随着妇女儿童的权益越来越受到重视,近年涉及家暴及人身安全的公共议题也越来越受公众重视。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发布一则典型的“妻子孕期遭丈夫家暴”案例。该院提醒,家门背后不是法外之地,市民遇到家暴需勇敢发声。

市民董某与市民曾某系夫妻关系,曾某在双方婚后一个多月便因生活琐事对董某进行殴打,而此时的董某正怀着身孕。曾某为不让董某与外界取得联系,夺走董某手机,限制董某行动,并向董某炫耀自己的家暴“战绩”,自称其不仅殴打过前妻及前女友,就连前女友的母亲都曾遭他殴打。曾某同时恐吓董某,如果她敢离婚就让董某与其腹中的胎儿同归于尽。一次长达三个多小时的殴打后,董某终于趁机逃出并报警,公安机关对曾某处以12日行政拘留。

随着曾某被释放的日子一天天靠近,董某遭受的精神压力也愈来愈大,她害怕曾某日后依旧不改家暴本性,更怕曾某会记恨自己而加倍报复。再三思考后,董某向南山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南山法院在受理曾某的申请后,立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鉴于董某的人身安全曾遭受曾某的严重侵害,曾某存在继续实施家庭暴力的极大可能,南山法院遂作出裁定:禁止曾某殴打、威胁董某,禁止曾某利用骚扰、跟踪等手段,妨碍董某的正常生活,责令曾某10日内搬离双方共同住所。

在作出上述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之后,南山法院对董某进行了电话回访。董某表示,曾某现已搬离双方住所,也未再对其施加暴力,法院颁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对曾某起到了教育、威慑和惩戒作用。她希望其他曾经遭受或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在面对家庭暴力时,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南山法院2021年以来共发出8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有效设立法律防护墙,南山法院采取三方面举措强化《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效果。

一是提供心理疏导服务。根据具体案件需要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提供心理疏导服务,进行心理咨询,建立当事人心理疏导帮助机制。

二是强化教育确保遵守。为督促被申请人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向被申请人送达保护令时,同时当面宣读裁定书内容,告知其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后果,加强训诫的同时亦起到说服教育的作用。

三是定期回访确保效果。为跟踪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情况,在保护令有效期内及期满后,对申请人进行至少两次回访。若回访情况显示,被申请人收到人身安全保护令后都能遵照执行,尚未出现需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形,说明人身安全保护令确实起到了有效预防家庭暴力再次发生的积极作用,切实构筑起了家庭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防火墙”。

法官寄语:

依法保护好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人民法院旗帜鲜明反对家庭暴力,以司法手段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保障。家门背后,不是不法之地,若遭遇家庭暴力,请勇敢发声,法院将用“人身安全保护令”为您构筑起合法人身权益的“防火墙”。

(原标题《深圳一男子殴打孕妻,法院裁定其搬离双方共同住所并发保护令》)

编辑 编辑-黄力雯(客户端)审读 刘春生审核 党毅浩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陈一榕 黄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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